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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侦查监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18-05-04 09:0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兼顾‘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兼顾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下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侦查监督工作方案》,决定于5月至11月开展为期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侦查监督工作,为南京创新名城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席晨介绍,本次专项侦查监督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着手: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带有涉黑涉恶苗头的犯罪团伙和人员;对公安机关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以罚代刑、立而不侦、久侦不结和违法立案等问题,加大立案监督力度;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健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注重深挖串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对发现的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综合分析、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据悉,南京市检察机关将通过案件办理和复查,依托现有内外衔接机制等发现监督线索,对三年来因证据不足不捕的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排查涉黑涉恶可能涉及的罪名,梳理核实侦查进展,纠正存疑不捕案件长期“挂案”现象;对三年来公安机关刑拘后未报捕未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专项梳理,查清是否存在遗漏的犯罪事实没有侦查或认定,并通过制定规范性工作意见,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讯员 雒呈瑞)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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