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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员工举报欠薪行为 扬州检察“踩刹”14件虚假诉讼案
2018-05-11 09:19: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14件欠薪案竟然都是假的,法院正要出具调解书前夕,江苏省扬州检察机关及时出手,监督预防了一批虚假诉讼案的发生。

  今年初,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在审查一批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过程中,发现了14件在法院审判阶段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而这一批案件法院即将出具调解书。

  2017年12月至今年1月,陈某某等14人分别向江都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江苏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资报酬,请求金额共计273万余元。江都区法院对该14件案件予以立案。江都区检察院积极关注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在对该批案件了解中,发现原告14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欠员工工资表》存在不同员工所欠工资时间跨度、工资数额均相同、拖欠工资数额高等多处疑点,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此时,案件的原、被告已经在审判中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即将出具调解书。江都区检察院一方面建议法院暂缓出具调解书,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先后向14名“原告”中某环保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某等人询问情况。王某某表示,其本人对自己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并不知情,相关起诉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工资表中“王某某”的签字均系他人伪造。同时指认,陈某某系该公司原董事长,因债务问题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亲属蔡某某,工资表中所涉及多人并不是该公司员工,不可能被拖欠工资,属虚假诉讼。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江都区检察院将调查结果立即函告江都区法院,督促法院依法处理该批涉嫌虚假诉讼案件,避免了法院作出错误生效调解书。

  同时,江都区检察院将陈某某等14人涉嫌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线索移交江都区公安局。今年2月,江都区法院对该批案件中王某某案裁定驳回起诉、对其他13件案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涉事公司以妨害民事诉讼作出罚款5万元的司法制裁。3月14日,江都区公安局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陈某某立案侦查。

  “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扬州检察系统创新探索、大胆实践,取得显著成效。江都区检察院严格监督、潜心监督,有效避免了一批虚假诉讼,切实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律监督效果,值得赞扬!望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完善。”4月16日,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令俊作出批示。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高质量要义应该是预防和减少一切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行为,努力从事后被动监督纠正上升到事前及时发现预防,这样,才能更好地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司法公信力,法律监督工作也将会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戴飞说。(通讯员 刘宁)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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