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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合一守护食药安全 南通检察打出公益诉讼组合拳
2018-05-14 09:09: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近日,江苏省首例涉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南通海安一审宣判,被告人史某因违规制作和销售使用含铝泡打粉加工的包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被判令按销售金额十倍标准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20000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这是南通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多角度、全方位推进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所取得的一项实质性进展。

  “对于食品安全,我们很关切!”南通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处负责人介绍说,几个包子本身价值不高,普通消费者也很少为买几个包子而保留维权凭证,即使拿到10倍赔偿也没多少钱,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性价比”也不高。那么,如何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检察院如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做出了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要求“对于食药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增加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南通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对有关被告人提出刑事公诉的同时,探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公共利益代表的身份要求惩罚性赔偿。以此为突破口,南通检察机关针对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加大线索摸排和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方面的职能作用。

  与普通案件的办理不同,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要由检察机关在工作中自行发现和挖掘。为拓宽线索来源,南通市检察院创设深化了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三诉合一”工作机制,注重从食品、药品相关的刑事犯罪案件中挖掘线索,所得线索数达到总线索的50%。与此同时,积极推动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行政执法一线获取线索;重点关注当地官方媒体和影响力较大网络平台,注重从新闻事件和群众举报中筛选和发现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根据案件管辖相关规定,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多数由基层院直接办理。为确保办案质量,南通市检察院充分发挥统一指导和审查把关作用,建立了以市院为龙头、基层院为主体的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组建专案组办理重大案件,有力整合了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力量。瞄准提起公益诉讼“稳、准、快”的目标,该院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重要作用,严格把关所制发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最大可能地调动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的主动性、积极性。探索建立诉前程序公开听证机制,透明案件办理流程,增加社会监督介入,广泛征求意见,达到认识统一、舆论一致,倒逼行政执法机关自动纠正。

  今年以来,南通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先后摸排出一批“早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扩大办案效果,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早餐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加强对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违法履职或不作为情形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季度,全市两级院共立此类案件2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在有力震慑犯罪的同时,也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南通检察机关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已立案23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数的45.1%,其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已起诉8件,法院判决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行政机关均积极履职到位。

  □本报通讯员 顾雪君 郭永胜 本报记者 郎建强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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