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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检察司法救助心系百姓保民生 救助人送锦旗表谢意
2018-05-15 09:34: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向范某某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马某某、任某某发放了救助金人民币40000元。受救助人特地送上了书写有“司法救助检察情,心系百姓保民生”的锦旗。这是近年来南通市院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发放救助金最高的案件。

  2017年5月10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为报复社会,在南通市开发区某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榔头击打被害人马某晨(男,殁年5岁)的头部,将马某晨杀害。申请人马某某、任某某系被害人的父母。案发前被害人全家四口人靠马某某一人的工资收入生活。案发后,全家痛不欲生,任某某几欲轻生,为防止再次发生悲剧,马某某只能在家照看妻子,家里无任何收入来源。全家租住在开发区某小区,家中还有读初中的大儿子需要负担。而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一方未给予任何赔偿。目前靠先前的积蓄度日,生活十分艰难。被害人亲属马某某曾多次来院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并提出了严惩凶手的要求。办理该案的未检处员额检察官徐瑾在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工作的同时,及时告知其申请被害人近亲属救助程序,安排人员指导马某某通过撰写了救助申请并向本院控申处移交了救助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

  市院控申处受理后,走访了申请人租住地所在街道、社区核实有关情况,与市院未检处共同做好有关救助证明材料的收集,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救助案件情况,取得市委政法委的支持。同时与市院行装处做好对接,及时向申请人发放了救助金人民币40000元。 申请人马某某、任某某夫妇收到救助款后,再三向检察机关表示感激之情,他们表示虽然遭受了很沉重的打击,但检察机关让他们感受到了关爱和温暖,他们会早日走出阴影,好好生活。

  据悉,近年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立足检察职能,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2018年以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部署,控申部门加强与侦监、公诉、执检、民行、未检等办案部门沟通,及时发现救助线索。今年以来已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决定予以救助24件,已办结救助案件21件,同比上升90.9%,救助22人,发放救助金21.4万元,同比上升163.6%。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

  检察官说法

  什么是司法救助?检察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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