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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治检心得]陈利群:拓展民行监督职能 强化产权司法保护
2018-05-17 10:1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民行检察监督工作需要,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拓展民行监督职能,注重“五个”强化,全面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私产权主体合法权益。

  强化审判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对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损害公私财产的虚假诉讼行为,通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方式予以监督、纠正,仅2018年第一季度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1件,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其中邵某某与某客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当事人虚构债务2000余万元。

  强化执行监督,维护产权主体合法权益。针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未及时将执行到的款物发还给执行人、违法查封、扣押当事人财产、当事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执行标的错误、结案方式不合法等情形,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纠正法院违法执行行为,维护产权主体合法财产权。两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22件,涉案金额1.2亿余元,2018年办理的一起涉案金额达9000余万元的贷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法院纠正违法行为,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聚焦公私产权领域,先后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国土、税务、社保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件,督促其履职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如针对无锡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普遍存在的“进行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仅审查抵押合同,未严格依法对主债合同一并审查,导致抵押物被错误登记在第三人名下,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向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其在全市范围明确对主债权合同与抵押合同一并审查,从制度上保障了私有财产权。

  强化公益保护,防止国有财产流失。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街道对拆迁安置监管不到位致部分无合法手续的建筑按照有证面积进行安置,多支付拆迁安置款100余万元,遂向该街道发出检察建议,促其对征地拆迁专项资金重新核算,最终将上述钱款全部上缴财政账户。

  强化职能延伸,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注重由点及面,从个案推动整个领域建章立制,助力弱势群体产权保护。如在办理张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申请执行一案中发现,无锡市社保中心单一的工伤保险赔偿金支付模式不利于全市每年3万多工伤劳动者及时足额获赔,遂向市社保中心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可选择的给付模式,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财产权。该案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并入选江苏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系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利群)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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