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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抢回已售出车辆 海州检方依法批捕两名涉恶抢劫案犯罪嫌疑人
2018-05-18 16:01: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近日,江苏连云港海州区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一起出售质押车辆又暴力抢回的涉恶抢劫案两名犯罪嫌疑人何某州、张某加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查明:2017年10月25日21时许,通达抵押投资公司老板犯罪嫌疑人臧某某(在逃)安排犯罪嫌疑人何某州、何某(已起诉)将在其公司质押的车辆苏N10F26卖给许某等人,交易完成后,又带着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起诉)、陈某某(在逃)、张某加等人驾车堵截并持械打砸车辆前档恐吓许某等人下车,许某等人驾车逃跑过程中将车开下沟里,随后弃车逃跑,苏N10F26轿车被臧某某等人抢回。

  海州区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州、张某加受他人指使,通过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另在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臧某某曾多次安排员工出售在其公司质押的车辆,售出前准备好备用钥匙并安装定位仪,售出后安排人员将车偷回或者使用暴力手段将车抢回,通过此种方式有组织的反复作案,非法牟利,社会影响恶劣,遂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州、张某加。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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