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为红包竟大肆出售"咳嗽水" 3名医生涉罪被批捕 检察官说法
2018-05-24 08:47: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明知是国家管制类处方药,但为了200元红包,在无处方的情况下,社区服务站医生竟大肆出售。昨天,记者从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获悉,3名盐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该院批准逮捕。

  顺藤摸瓜,毒品来源止咳药水

  今年2月,海安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黄某亮存在吸毒嫌疑。根据黄某亮的供述,公安侦查人员顺藤摸瓜在盐城市亭湖区抓获毒品卖家江某。江某交代,其毒品来源是从盐城市亭湖区一些社区卫生服务站购买的国家管制类处方药某品牌止咳口服液(以下简称A牌口服液),销售该药的为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务人员。

  随着侦查深入,这起医务人员乱卖处方药涉嫌贩毒案逐渐“浮出水面”。

  心照不宣,管制药品大量流出

  2017年3月,盐城市亭湖区“90后”无业人员江某来到盐城市某社区卫生服务站,称自己有点咳嗽,要买一小盒30袋分量的A牌口服液。接待江某的万某是一名执业医生,他知道A牌口服液是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里面含有可待因,又称甲基吗啡,是从罂粟植物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类生物碱,长期大剂量饮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并容易使人上瘾,产生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该药只有哮喘或者严重咳嗽的患者才能服用,而江某不属于此种情况。据万某供述,“医生一般可以开(A牌口服液)两天的药量,即每天3袋,也就是最多可以开6袋,一次买很多的内情大家都心照不宣。”

  在利益的驱使下,万某接受了江某以市场价两倍的价格购买30袋口服液,并收下了江某塞给他的200元红包。

  本以为此事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了,没想到过了几天,江某又找上门来,还要大量购买A牌口服液。万某怕出事,向站长纪某请示,纪某得知对方以市场价的两倍购买并且还有红包后,便同意出售。

  自此,万某和纪某开始每月两三次,每次一大盒(150袋),向江某大量出售A牌口服液。从2017年3月到2018年3月的一年时间内,万某、纪某先后出售给江某至少3000袋。经鉴定,可待因含量共约12.3克,万某、纪某获利至少9000元,另外收取红包900元。

  疯狂扫街,“成功”锁定长期货源

  让侦查人员不解的是,江某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务人员并不认识,他们是如何一拍即合,并长期交易的?

  其实,江某也是一个“瘾君子”。为了购买A牌口服液“过瘾”,江某一开始采取扫街的方式去过多家卫生服务站,江某先提出少量购买的意向,如果买了两三次对方不拒绝,他就直接按照6元钱一小袋的价格把钱塞给对方,对方如果不同意就会把钱退还,反之就成交。如此这般,江某除了在万某、纪某所在的卫生站购买A牌口服液外,还采取同样方式在黄某等两处卫生站购买了大量A牌口服液。

  以贩养吸,网络销售掩人耳目

  以贩养吸,循环往复,这几乎是所有贩毒、吸毒人员无法逃离的魔咒。除了自己吸食外,江某还以“a零售出奥”等用户名通过QQ群、闲鱼、转转等平台发布交易信息,销售A牌口服液,范围涉及广东、辽宁、苏州、武汉等地。为了躲避监管,江某在闲鱼、转转等二手交易平台上提供的出售物品链接都是虚假信息,以掩人耳目。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海安县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万某、纪某、黄某、江某依法批准逮捕。由于涉及多名上家和下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说法

  2012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体品种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卫生部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为依据。

  而早在2005年,国家就把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类药水列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的处方药,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才有处方权。2015年5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计委将含有可待因的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也就是说,贩卖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药水,涉嫌贩卖毒品犯罪。

  虽然国家加大了对此类药品的监管力度,但有些不法分子仍贪图高额利润,让大量的药品非法流出,最终害人害己,值得所有人警醒。

作者:  编辑:夏禹玮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