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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检察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正式启用
2018-05-31 14:35: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5月30日,在江苏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以案释法,防治校园欺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之际,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专门举行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启用仪式。这是该院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着力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该院对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镇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祥,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马建生,京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施正中,京口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杨国平等参加了启用仪式。

  据了解,京口区检察院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面积约1500余平方米,建设中厉行节约、因地制宜,系利用原职务犯罪侦防部门的相关场所及信息化设备改造而成,功能设施齐备,安全文明规范,是专门的未检办案和普法教育场所。中心分为未检综合办案区、“思齐”法治教育长廊、预防青少年犯罪互动体验馆、雨露工作室四个部分,融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设置专门的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和未成年人档案封存室,引进全省首个未检智能机器人,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青少年司法保护工作。

  据京口区检察院未检局局长董露介绍,在保护中心建成后,该院始终秉承“一切在于用”的理念,聚焦检察职能、立足司法办案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在试运行的一个月时间里,已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件5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3件3人,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件。为减少对涉案学生学习的影响,还对其中1人利用午休时间进行不起诉宣告。同时,突出加强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教育,与辖区相关学校建立“雨露守护青少年司法保护平台”,通过视频连线,随时掌握校园发生的欺凌等行为,及时与学校开展交流互动,已接待青少年普法教育10场400余人次。另外,该院还积极加强与社会公益组织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以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启用为契机,坚持以司法办案为抓手,以青少年精准预防为重点,大力推动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王旭 徐梅梅)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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