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74名员工伪造38万元工资欠条 通州检察严控法援质量受央视关注
2018-06-08 09:1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近日,中央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组专程到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采访南通地区首例以虚假诉讼罪定罪量刑的案件,并对通州区严控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做法表示肯定。

  作为南通地区首例以虚假诉讼罪定罪量刑的案件,案件中的黄某等三名被告人均以犯虚假诉讼罪获刑。据了解,2013年9月,黄某等74名员工以南通国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腾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南通市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查资料时,发现黄某法律援助申请表中载明:国腾公司欠其2012年2月至6月工资16万元、2013年2月至8月工资22万元、2013年3月至7月工资25740元。根据国腾公司其他工人的工资申请额和南通市通州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相关调查,法律援助中心认为黄某2013年3月至7月工资25740元属实,对于此笔工资款的追索予以援助,其他两笔共计38万元工资,虽然有欠条佐证,但工资额过高,有悖常理,决定不予援助。后经查明,为使一般债权能够优先受偿,黄某等人自行伪造38万元工资欠条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意图通过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来非法获取财产,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通州区严把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关,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来访分诊席,安排专人引导帮助群众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的法律援助申请,对当事人耐心做好劝说解释工作,告知诉讼风险,并做好谈话笔录。要求法律援助申请表必须申请人亲笔签署,避免虚假诉讼。仔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明及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办人情案、徇私案,避免浪费法律援助资源;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不推诿扯皮,及时办理案件登记指派工作。(通讯员 沈典松 陆建惠)

作者:  编辑:拾冠之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