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科长,这里有你一个快递,请收一下。”早晨上班,收发员小徐给我递来了一个包裹。
“河南周口?我没在河南买过什么东西啊。”我一边望着桌上包裹的来件地址一边想。打开一看,是面鲜艳的锦旗,上面书有“铁肩担道义,公正暖民心”两行金字。看到落款,我明白了,邮寄锦旗的人是杨大爷,我曾经办理的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害人梅梅的爷爷。
2015年5月,刚大学毕业的梅梅被同学以介绍工作为名,从河南周口老家骗至江苏淮安的某个传销窝点。梅梅被关在一个房间里,手机被没收了,不能出门,每天接受“洗脑”。一周后,梅梅为逃离传销窝点,趁看管人员不备,从二楼窗户跳了下来,致脊椎损伤。梅梅受伤后,又被传销组织关了起来,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梅梅被警方解救后经鉴定,伤势构成重伤一级。
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将宋某、黄某、胡某等50余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负责承办该案。
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见到梅梅时,原本正拥有着花一样年龄的她瘫痪在床,面容憔悴,眼神中透露着无助和痛苦。我禁不住潸然泪下,在内心告诉自己,一定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梅梅出事后,她的妈妈因受刺激,精神状态一直不好;梅梅身体也有重伤,后续治疗花费巨大,家里生活实在困难。鉴于此,我为梅梅申请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虽然与梅梅的后续治疗费用相比,这笔资金只是杯水车薪,但我还是希望这份温暖能够鼓励梅梅积极配合治疗,勇敢面对困境。
整个案件人数多、案情复杂,法院先后组织了多次庭审。每次庭审前,我都会联系梅梅的爷爷杨大爷,询问梅梅的治疗和身体恢复情况,最大程度地争取被告人的赔偿。
“感谢周检察官,要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2017年9月,案件审结,当我将判决结果通知杨大爷时,他专程来到院里,向我们表示感谢。这次又寄来了锦旗。他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与认可,正是我们工作的价值所在。
(张传杰 周红梅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