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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展示担当和能力 江苏基层检察机关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获点赞
2018-07-14 08:19:00  来源:江苏检察网综合

  海安市委首任书记支持检察服务发展

  “市检察院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从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角度,提出了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明确,措施扎实。”7月11日,江苏省海安市委书记充分肯定市检察院制定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根据海安“撤县设市”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市委确立的“产业高地、幸福之城”发展战略,海安市检察院出台了上述意见。意见共15条,从五个方面规划了如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营商投资环境,服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聚焦美好生活现实需要,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维护生态宜居美丽家园;培育弘扬全民法治意识,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力下沉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通讯员 陆吟秋 记者 郎建强)

  为地方发展提供法治护航 县委书记调研肯定宝应检察工作

  近日,宝应县委书记王逍霄到该县检察院进行调研。在参观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刑事办案区、“润荷”未成年人关爱驿站等场所期间,观看了案件信息推送系统和双屏接访室工作流程演示,了解了相关设施和功能区使用情况。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王逍霄指出,检察院工作有思路,履职有重点,队伍有活力,发展有业绩,在服务大局、服务地方发展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逍霄要求,要准确把握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紧扣大局需求,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该院检察长秦辉表示,将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各项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确实履行好打击、监督和预防的职能;进一步服务中心工作,明确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围绕“四个宝应”建设抓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好班子队伍的“头雁”效应。  

  构建美好和谐家园 四级代表点赞玄武检察“扫黑除恶”办案

  近日,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召开江苏检察机关办理“扫黑除恶”案件通气会,向全国和省市区共14名“四级”人大代表通报检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全省首起严某等21人涉黑案件,得到省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撰写大医院周边长期存在“黑120”不能“一禁了之”情况反映引起上级重视,被江苏省院和南京市委转发,相关部门还开展专项行动。

  在听取两案件侦破、批捕、审查起诉等情况单介绍后,代表们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改进方式,依法办案”“惩防并举,打早打小”“注重宣传,重视举报”“建言献策,共同治理”四类28个意见和建议,对检察机关建立专案组织、主动介入案件、积极引导侦查,快速审查诉讼、依法宽严相济等做法表示充分肯定,为净化社会风气、保护群众安全、构建美好和谐家园做作出的努力表示高度赞赏。(通讯员 韩立勇 陶冰清)

作者: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