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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江苏检察官既做护法卫士又当普法先锋
2018-08-06 09:0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被告人通过注册公司,以组织娱乐活动等形式吸纳会员,再以养生保健、养老服务等虚假项目诱骗老年人投资,进行非法集资,涉案数额3400余万元、被害人达280余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庭审中,通过当庭出示相关证据,将两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实质进行揭露,并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进行警示教育。案件办理后,检察机关又制作了《别让非法集资盯上爸妈的钱袋子》普法动漫在网上宣传,并组织检察官团队深入社区以案释法,警示老年人吸取教训,以免上当受骗。

  检察官在办案中依法惩治犯罪,同时结合案件加强以案释法,警醒世人,既做“护法的卫士”,又当“普法的先锋”,类似这样的完美剧情,正在我省各地检察机关频频上演。

  8月1日至5日,记者赴连云港、无锡、苏州、南京等地采访,亲身感受江苏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生动实践。

  以案释法贯穿检察办案各环节

  易乾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影响很大,南京市检察院公诉检察官赵煜办案中,不顾孕期身体不适,一方面严格审查案件证据材料,依法指控犯罪;另一方面就追赃及发还情况、非法集资类犯罪手段、风险点和防范,以及参与人自身过错等,多次向非法集资参与人当面释法说理,得到理解和认同,保障案件顺利办理。

  为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省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具体意见,针对审查逮捕、公诉、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等各个业务条线工作情况,明确了检察官开展以案释法的具体情形。对类似赵煜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省检察院就明确要求,针对被害人较多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财型犯罪,案件承办检察官需利用检察机关办案区、庭审现场、教育基地等场所,围绕犯罪手段、风险点、案件实质、被害人自身过错等,组织案件被害人集中进行办案释法,讲清案件危害性,加强教育引导,促进社会公众认清风险、提高防范能力。

  对于经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官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时,也将对案件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必要分析,并对检察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所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条文的具体内容,做到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这已经成为我省检察官们的共识和行动。

  邀请第三方参与办案释法

  今年1月23日,昆山市检察院对徐某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申诉案进行了公开答复,昆山市检察院聘任的人民评议员潘培余等人作为受邀人员参与了公开答复。会上,检察官结合案件基本情况说明复查结果、阐明不予抗诉理由,人民评议员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向检察官及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发问,多方激烈碰撞。最终,人民评议员均认可法院的刑事判决和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的处理决定,并认为检察机关办案法理、情理交融,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被害人家属也表示服判息诉。

  为提升司法办案和以案释法成效,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行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对一些疑难复杂的不起诉、不抗诉和刑事申诉案件,探索公开审查听证等方式,通过律师座谈会、公开庭审、法律宣讲、人民评议、人民监督等方式,全面听取当事人、律师、其他部门案件承办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意见,就案件焦点问题深入进行解析论证和释法说理,把公开审查听证变为生动的以案释法和法治宣讲课。

  走进群众以案释法精准防范

  6月5日上午,射阳县某渔村村委会一间大会议室里挤满了村民。“养海(禁渔期)的时候出海捕鱼竟然要坐牢……”小部分人是抱着好奇的心态围观,更多的人则紧张等待着一起非法捕捞案件处理结果,因为这与他们的日常生活休戚相关。灌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宣读了对李某超等5人非法捕捞案件的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开展涉渔犯罪普法宣讲,针对法律规定、行为模式、禁用渔具、生态损害、处罚结果等内容进行解说,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禁渔规定。该案办理中,还发生了温情的一幕。5名被告人被不起诉后,主动拿出1.5万元购买40万尾海蜇苗进行增殖放流。而当售卖海蜇苗的公诉老总听说是为了修复海洋生态时,主动增加放流近40万尾海蜇苗,为维护海洋生态贡献力量。      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我省各级检察院在普法宣传中,主动走进乡镇、社区、企业,用一个个典型案件,教育警示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范和依法办事意识。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案释法宣讲团”,先后来到冶山街道白云社区、龙袍镇、竹镇镇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检察官选取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校园欺凌、环境污染等领域18起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详细介绍案件特点、注意事项及防范对策,并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农村骗保、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申诉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问题,基层群众纷纷点赞。

  创新方式让释法宣传活起来

  在做好个案当事人以案释法的基础上,我省各级检察院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以案释法活动,让人民群众方便看、喜欢看、看了之后记得住。省检察院今年已通过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典型案件56件,剖析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手段、特点,强化对退休在家的老年人和急于创业的年轻人的宣传防范,以及对公司连锁+非法集资+传销新模式等重点犯罪手段的防范。

  新媒体宣传形式新颖、易于传播,检察机关积极借助新媒体来强化以案释法。宜兴市检察院于2017年6月底推出了《晓敏秀》系列栏目,由女检察官结合刑事案件、时事热点等内容,、将法律知识融于场景,让网友在笑声中掌握法律知识,一经推出就深受网友喜爱。栏目“女主角”检察官助理王敏说,我刚辅助办案时间不长,刚好把自己当成对法律不懂的普通老百姓,对生活中酒驾等违法问题讲清楚,让群众知晓可能构成犯罪、导致子女参军、考公务员政审不通过等严重后果,从而自觉防范。扬州市广陵检察院开设“说法三人行”栏目,就“铝包子”“毒老鹅”系列案件,邀请承办检察官进行现场解读,受到网民关注和好评。(特约记者 徐红喜 记者 张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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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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