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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驻所检察室”揭牌成立
2018-08-07 09:07: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8月3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驻所检察室”揭牌仪式在市看守所举行,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月进、淮安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苏必伟、共青团淮安市委副书记刘双喜、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唐军、市看守所所长沈寿荣以及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团市委、市看守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干警和同志们参加了活动。活动由市院执检处王越仁处长主持。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月进和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苏必伟共同为淮安市检察院“未检驻所检察室”揭牌并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在押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规定》的文件。

  座谈会上,市看守所所长沈寿荣介绍了目前在押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及市看守所对在押未成年人管理、帮教中所做的工作;市院执检处处长王越仁、未检处处长潘凌云分别就开展好未检驻所检察工作做了交流发言;共青团市委副书记刘双喜、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苏必伟分别对合作开展在押未成年人监督、维权、帮教工作提要求;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月进对未检驻所工作中需要重点把握的四个关系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在监督中维权、帮教,在维权、帮教中监督,把监督与维权、帮教有机的统一起来;二是要准确把握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既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探索的经验做法,也要结合地方特点,坚持敢创敢试、积极作为,使淮安未检驻所工作再升级、再优化、再发展;三是要准确把握阶段性探索与长效建设的关系,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实践边创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做到在创新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四是要准确把握开展监督与合作共赢的关系,建立起良好的内、外互动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把未检驻所检察室打造成共同开展工作的平台,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效果。

  随后,市院未检处处长潘凌云和团市委权益部部长朱莎莎深入监区,为在押未成年人赠送图书和专门为其制作的《春风手册》,并邀请淮安市曙光心理咨询中心主任、“阳光成长导师”刘玲老师为在押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

  未检驻所检察室的成立,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落实“帮教全覆盖”制度,有效推动未检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举措。未检驻所检察室的成立,实现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在押未成年人的进一步延伸,有助于实现监督、维权、帮教的一体化。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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