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弓弩发毒镖盗狗售“毒肉” 3嫌犯流动作案被句容检方提起公诉
2018-08-08 09:5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被告人苏某某等人使用毒镖射杀盗狗,两个月作案4次,然后将狗转卖餐饮店老板,经过加工之后给顾客食用。6月8日,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苏某某等三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苏某某、邱某某通过张某某购买了弓弩毒镖等武器装备,做起了使用弓弩发毒镖盗狗的事情,并且流窜多地作案。2017年11月间,被告人苏某某、邱某某等人在句容市茅山风景区、溧阳市上兴镇等地,采用弓弩发射毒镖等方式射杀盗狗。犯罪分子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先后使用弓弩毒镖射杀了40条狗,并将狗肉卖给多地的餐饮店老板。餐饮店老板作为买家,见苏某某、邱某某等人销售给他们的“狗肉”比市场上出售的狗肉价格要低,也不问狗的来源和狗肉有没有问题,全部收购,然后将毒狗进行简单处理,即用清水反复冲洗和浸泡,然后将毒狗的内脏去除,再行加工处理转卖给顾客食用。

  接群众举报,被告人苏某某、邱某某等人被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干警在苏某某轿车内查扣弓弩1把、飞镖62支,在其住处查扣弓弩5把、飞镖5袋,在被告人邱某某住处查扣弓弩2把、飞镖1559支。

  “这种毒镖只要射到狗的身上,就会自动向体内注射毒液,这种毒镖如果射到人身上,同样会能够起到麻醉作用,射中要害部位,严重的可危及人的生命。盗狗者所用的弓弩和毒镖非常专业,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可以在较远的距离制服动物。弓弩本身就是国家管制器具,属于违禁品,使用弓弩将带有氯化琥珀胆碱的毒镖毒杀的狗肉不仅含有有毒物质,即使去除狗的内脏和简单的用水冲洗也不能食用,更不允许上市销售。”承办检察官说。(喻瑶 徐亨华)

作者:  编辑:拾冠之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