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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原来,检察院也能“管”家门口的垃圾堆呀
2018-08-11 08:42: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感谢开发区检察院督促履职,解决了因扰我们多年的生活难题。原来,家门口的垃圾堆,检察院也能‘管’呀”。”近日,猴嘴街道振云社区铁道巷南侧一位居民感慨道。

  案件详情

  事情从前一阶段江苏省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说起。在铁道巷南侧,居民生活垃圾长期堆放、无人清理,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对生态环境也有污染,虽多次向开发区及高新区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反映,但因涉及行政区划及管辖范围等问题,均无果。

  接到线索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铁道巷南侧垃圾堆放多处,散落于路边、排水沟等处,垃圾堆放面积约30平方米,由于露天存放,现场空气恶臭,排水沟漂浮大量生活垃圾。附近居民为防止污水漫溢,门前均设有近30厘米门槛,室内家俱均垫有近20厘米砖头,但以往污水浸泡痕迹仍清晰可见,可见这种情况已有多年。

  固定证据后,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时间立案。经过走访开发区、高新区相关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处理,遂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铁道巷周边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责成责任单位加快垃圾清理进度,避免二次污染。同时建议该局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加强与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市城管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用1天时间清除了垃圾,还居民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同时该局与开发区建设局,在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未进一步明确该区域环卫管理责任前,该地区环境卫生工作由开发区建设局负责,消除了老百姓的顾虑。

  检察官支招

 

  本期出镜检察官:何洁(开发区检察院)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群众如果再遇到铁道巷这种情况,不要忘了,检察机关是身后坚实的后盾,您可以拨打12309进行反映。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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