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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治检心得]王珺子:我到公安送“建议”
2018-08-13 09:0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8月10日,早上7点50,换好制服出门。虽然立秋了,太阳还是火辣辣的。

  今天上午要去公安机关送检察建议。这次的检察建议有些特别,年初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下决心消除公安案件久拖不决现象。积案清理,不仅求进度,更得站在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严肃性、监督实效来考量。这几天,扬州市检察院带着我们基层院在前期清理的基础上,逐案梳理回头看,特别是对退查未重报案件和撤回未告知处理结果的案件,要有结论性处理意见以及相应的法律文书,解决久侦不决的问题。我今天要去送达的八份检察建议,就是我们院专项行动逐案清理的最后八件。

  出发前,和刑事检察一部、综合业务部(案管)的负责人再次碰了个头。我说,咱们先去广陵分局,再去邗江分局,不仅是去送达,更要说明前期积案清理的阶段性成果、这次集中发送检察建议的目的和个案情况,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提前沟通好。小刘说,按照扬州知识产权集中管辖的相关规定,我们跨区域向邗江公安发送的这一份检察建议,后期也得要注意及时跟进。老陈说,也要关注专项清理截止日期后的案件情况,警惕有新的积案发生,我们部门排查出了预警案件,我也整理好打印出来带着了,到时候一并强调一下。

  9点半,我们到了广陵公安分局,局长和分管法制、刑侦的副局长、法制大队的教导员都在,送达很顺利。大家围着圆桌逐案进行说明和沟通。局长当即表示,要将检察建议第一时间传达至相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法制部门牵头对检察建议进行调查梳理,采用移送执法责任书的形式,将积案情况向办案单位进行通报,办案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上述案件进行清理,并以法律文书的方式回复检察机关,同时要对有积案预警的案件及时处理。

  谈到如何减少和避免新增积案,虽然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对话,气氛也很热烈。推进不捕案件的跟踪监督机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对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情况,建立专门台账,注重跟踪监督,督促依法处理,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离开广陵,到了邗江公安分局,恰好邗江检察院张检也在就专项清理情况发送检察建议。邗江公安的王局长开玩笑说:“今天两位检察长来送文书,我很感动啊。”大家不由会心一笑。

  回去的路上,两级院的案管群里,还在不断发布各家基层院检察长今天参加送达检察建议集中行动的动态。我想起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在工作调研中说到的一段话:我们检察机关对公安、法院以及行政机关的监督,不是为难或者过不去,不是为了统计数据而监督,而应该本着善意,积极争取多赢共赢,这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检察机关履职的体现。

  是啊,法律监督要有监督的刚性,但也不能简单的为监督而监督。比如这次积案清理,我们不仅做“减法”,也做“加法”,如发现处于提请逮捕或符合移送起诉而未及时处理的案件,梳理分析个案情况,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强证据,近期已督促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件,其中已判决1件;提请报捕1件,并已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坦诚沟通、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建立健全防范工作机制,让当事人、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对“双赢多赢共赢”的理解。

  (作者系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检察长)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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