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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后怎能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滨湖发布检察建议剑指“问题老总”
2018-08-22 09:42:00  来源:检察日报

  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企业老总还能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向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发11份检察建议,将存在“问题老总”的十余家企业列入建议处理名单。日前,该院相继收到工商部门的回函,反馈已对相关企业及时作出处理。

  今年6月,滨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文清在浏览该院的典型案例信息库时发现,在酒驾被判缓刑的人员当中,有多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这令赵文清不禁心生疑窦,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被判刑的人都应及时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变更,为何还能继续担任呢?为此,她特地赴工商部门走访查询,发现辖区一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栏,仍旧填写着“问题老总”的名字。

  赵文清介绍,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对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应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应由工商部门视情处罚。然而辖区法院在相关案件审理完毕后,只是将判处缓刑的被告人交由社区矫正执行,并没有将处罚信息移送给工商部门。而作为企业主管部门的工商部门,也无法及时获悉涉罪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具体情况。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信息衔接不顺畅,导致出现这种问题。

  根据上述情况,赵文清立即组织该院民行科开展深入调查,经汇总分析,就多名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的对象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管理。紧接着,民行部门在案件筛查中又陆续发现了10名“问题老总”,分别向工商部门发出了10份检察建议。

  滨湖区工商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多次开会研讨,及时对检察机关发现的“问题老总”予以处理,并向省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推进软件更新、数据共享,确保今后能主动查询到涉诉涉案企业、人员,及时调查处理。

  “此举旨在以信息化监督方式,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在司法、行政的空白点之间架起桥梁,促使职能部门加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的监管力度,推动我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规范管理,保障市场交易安全。”赵文清表示。(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通讯员王辉 郭筱琦)

作者:  编辑: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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