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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就一起虚假诉讼案件发表法律意见
2018-08-27 16:4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为认真落实“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有关规定,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8月24日下午,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红卫列席丹阳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依法就该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一起虚假民间借贷案件发表法律意见。丹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东升主持审委会,丹阳市检察院康珺副检察长、郑苏耘副检察长列席。

  审委会上,方红卫检察长就钱某某与张某某虚假诉讼一案,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分别发表了意见,认为钱某某与张某某以虚构民间借贷关系的方式骗取生效法律文书,妨害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已构成虚假诉讼。经表决,丹阳市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予以采纳,依法决定再审。方红卫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法检两院保持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工作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维护了司法公正。这次列席审委会有利于促进法检两家在案件办理和法律适用方面,就分歧问题充分研究论证,共同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杨磊)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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