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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头办案]贩药品赚差价 泉山检察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顺利起诉
2018-09-13 08:0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近日,江苏省泉山区检察院党组记、检察长艾新平带头审查起诉一起疑难复杂的非法经营案件。这是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坚持司法亲历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经查,2015年以来,被告人周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条件的情况下,非法进行药品经菅活动,低价收购“波立维”、“博路定”等药品,加价销售,从中赚取差价。因上下线供证不一致,没有任何客观证据予以印证,导致该案的定性、非法经营数额均不清楚。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艾新平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认真阅卷、讯问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发现该案认定被告人的定性、非法经营时间、非法经营数额等方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讯问被告人时,发现被告人对案件的一张单据非常警觉,随后承办人重点让侦查机关搜集上述单据,发现上述单据记载了二人购买药品的数量和种类。同时承办人还要求侦查机关对上述大量票据进行审计,从而计算出销售数额。随后还对该案药品的真假、银行交易明细分析等方面进行补正,从而形成了证据锁链。

  因该案审查认定事实与公安机关提请审查起诉的事实有较大差异,艾新平检察长组织刑检二部检察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会上,艾新平检察长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就该案的定罪量刑发表了意见。参会检察官分别发言,就该案定罪量刑情节达成一致意见。目前,该院对周某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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