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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现金充值涉违法 惠山检察建议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2018-09-25 09:44:00  来源:检察日报

  移动支付虽然方便不能因此拒收现金

  无锡惠山:检察建议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随着移动电子支付的普及,商家愈发热衷于“无现金”消费,拒收现金的现象也随之增多,甚至蔓延到了便民服务领域,最近江苏省无锡市的地铁自助售卡充值机就出现“暂停现金充值业务”的情况。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发现后,迅速督促相关部门纠正了这一违法行为。

  9月10日,惠山区检察院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的回函,称该市地铁站内54台自助售卡充值机已全部恢复现金购卡、充值功能,并表示将多途径加强整治拒收现金宣传力度,建立暗访机制,定期对各领域接受现金支付情况进行摸排巡查,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8月24日,惠山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自今年6月起,地铁堰桥站内自助售卡充值机仅支持电子支付方式,无法使用现金,给中老年人等不熟悉电子支付的市民带来极大不便。

  该院民行干警遂实地对堰桥站在内的全市23个地铁站的自助售卡充值机进行排查,发现机器操作界面公布有“将于2018年6月1日起暂停现金充值业务,请用户选择电子支付方式”的提示。经核实,该提示为机器所有方、深圳市万通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所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今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8]第10号公告(下称《公告》)再次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对于存在拒收现金行为的应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据此,该院认为该市地铁站的自助售卡充值机具备收取现金条件却拒收现金,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且未能及时整改。8月29日,该院向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无锡支行发出检察建议,一是要求督促设备管理单位及时恢复现金充值方式;二是对全市范围内主要行业、领域接受现金支付的情况进行摸排、常态化巡查;三是加强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宣传,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接到检察建议后,无锡支行迅速安排人员积极协助惠山区检察院调查处理此问题。

  9月3日,无锡支行将情况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总行高度重视,指示无锡支行尽快跟进解决。9月4日,无锡支行调查小组至惠山区检察院,就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及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进行沟通。该行有关负责人非常感谢惠山区检察院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检察建议来得十分及时,为我们落实央行《公告》内容,整顿拒收现金的现象提供了司法助力,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巩固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

作者:卢志坚 肖松 李艳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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