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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检察启用“公益眼”平台助力专业化公益诉讼工作
2018-09-26 08:5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自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定以来,江苏省海州区检察院通过建立公益诉讼线索收集中心,链接市场监管局的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国土局的土地执法卫片检查填报系统,环保的263热线,政府的12345热线,初步解决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难问题。为进一步解决公益诉讼涉及领域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难题,海州区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专家库,聘请公益损害观察员,启用微信端“公益眼”平台,弥补专业知识短板,强化协作监管,提高公众参与,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全方位打造专业化公益诉讼工作新模式。

  一、弥补专业短板,提高案件质效

  组建了包括大学教授、各行政机关专家人员共14名公益诉讼专家库队伍,帮助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用专业知识和执法实践协助解决专门性问题,提出专业意见,提升公益诉讼案件质效。

  检察机关在对公益诉讼案件决定立案和调查收集证据时,就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材料或者专业问题,可以邀请公益诉讼专家协助开展见证勘验、检查物证、现场工作,专家们对专业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对涉案问题风险进行评估、对危害结果进行审计、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鉴定事项提出意见。在具体办案中,应检察官的邀请,专家可以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立案调查、审查办理、提起诉讼等环节。在线索摸排环节,专家以接受专业知识咨询为主;在立案调查环节,介入到调查过程中,通过对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意见,辅助检察机关确定调查取证的方向;在审查办理环节,就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形成客观、公正、科学的专家意见;在诉讼环节,就专业问题参与庭审质证。

  二、全面深挖案源,强化协作监管

  组建了包括污染多发区群众、社会综治网格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媒体记者等共16名公益损害观察员队伍,进一步履行“以办案为中心”的监督职责,做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

  检察公益损害观察员受检察机关聘请,提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协助、监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检察公益损害观察员需担负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见证勘验、检查物证、现场、提供意见建议、参加诉前程序听证、观摩公益诉讼庭审、监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六项职责。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最高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公益诉讼重点。公益损害观察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负责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需及时向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反映。

  三、拓宽办案视野,提高公众参与

  “公益眼”是是海州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栏,通过便捷的移动网络,鼓励社会公众在发现损害公益行为时“随手拍、及时传”,方便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使广大群众都可以成为“公益卫士”。海州区检察院汇总事实并初步查证后,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移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罪的,移送线索给侦查机关并跟踪监督,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提出检察建议并向监察机关移送线索,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同时,海州区检察院建立三项机制将公益诉讼专家、公益损害观察员队伍作用发挥至最大化:

  一、建立公益诉讼专家、公益损害观察员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建立和聘任公益诉讼专家、公益损害观察员“全市统筹、动态管理”即:加强公益诉讼专家、公益损害观察员额选任、分配的统筹力度,按照公益损害多发地带、多发领域、多发类型,在原有聘任人员的基础上,进行动态统筹和调整。

  二、建立公益诉讼专家、公益损害观察员衔接配合机制。通过探索公益诉讼专家、公益损害观察员衔接配合机制,深化海州区检察院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办案协作、人才交流、整改落实反馈等机制,打造互派干部任职或挂职交流格局,形成全区层面打击侵害公益行为的合力。

  三、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专家团培养培育机制。进一步深化海州区检察院与各行政部门联络员制度,互派干部挂职、跟班锻炼,务实地开展双向交流。同时帮助检察人员丰富专业知识,提升综合素能,从而整体带动公益诉讼工作团队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核心能力,锻造一批检察业务专家或全国级业务能手。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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