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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检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2018-11-06 09:1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10月30日,全国检察机关通过电视电话会议举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精神,并由6个省级院交流发言,最后由张军检察长作重要讲话。全市两级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相关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军检察长指出,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注重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趋势,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予以严惩;同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重大案件督办,取得阶段性成效。对于下一步工作,张军要求,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加强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要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会同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主动开展自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坚决清理害群之马。

  会后,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立即组织两级院认真研究贯彻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的新部署新要求,要求各基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领全院检察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以“扫黑”“打伞”的实际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一是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侦监、公诉部门第一位的任务,组织精干力量加以推进,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监督;二是对拟作出不捕决定的涉黑恶案件一律报市院决定,同时向省院汇报,并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实现捕诉无缝对接,加强跟踪指导,防止案件流失;三是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对案件卷宗中涉及到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政法人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记录在案并移送市院,对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办。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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