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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检察通过“它”让公开答复会开进了看守所
2018-11-06 08:2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申诉人是否准备就绪?”“准备好了!”15公里的隔空对话结束的下一秒,听证室里就“出现”了申诉人龚某的身影。近日,在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

  申诉人龚某系留所服刑人员,2018年因涉嫌 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以其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为由,向昆山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接到申诉后,昆山市检察院立即开展立案复查,经过全面细致的案件审查工作,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做出不予抗诉决定。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做好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针对龚某的申诉理由,昆山市检察院对不予抗诉这一决定进行公开答复。

  考虑到龚某目前在看守所服刑,为降低羁押者在途风险,节约办案资源,促进司法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征得申诉人龚某的同意后,我院创新运用“黑科技”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公开答复,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评议员和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公开答复会上,龚某一度情绪激动,对自己被判处贩卖毒品罪表示不理解,判刑后更是无法面对家人。对此,复查案件的承办检察官为龚某一一解答,讲述了所有相关法律规定、证据细节,结合案件基本情况说明了复查结果、阐明不予抗诉理由及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最终,龚某渐渐平复心情,解开了心结,认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答复申诉人,对留所服刑人员开展鲜活、生动的释法说理和教育、警示及感化,对其重新回归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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