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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检察官故事]陈小炜:援疆半年记
2018-12-02 08:2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细数援疆的日子,已半年有余。从出发前的憧憬和忐忑,到初至时的新奇和感慨,再到经历中的探索和忙碌,六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点点滴滴,感触颇深,与大家分享一二。

  一次使命

  初夏之际,带着单位的信任,带着领导的嘱托,带着亲人的叮咛和牵挂,我从濠河之畔来到了全年冰雪覆盖的美丽天山脚下,开启了为期一年的援疆之路。

  同一批援藏援疆的共18人,其中5人被分配到了伊犁州院,我被任命为州院办公室副主任兼公诉处副处长。我们一到单位,就受到了州院干警的热烈欢迎,为我们准备的宿舍宽敞整洁,床单被褥甚至洗漱用品都一一配齐,倍感亲切。

  一份担当

  到岗后,我主动熟悉工作环境,迅速融入新的集体,积极参加办文、办公、办会、办案,每天的工作忙碌而充实。

  六个月以来,我起草、撰写、修改公文60篇,指导、承接、参与办理18起公诉案件。办理的案件中既有故意杀人、贩卖毒品、受贿等传统类型,也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特殊案件。

  期间,有一个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46本卷宗,我和另外一个同事根据自治区院和单位领导快捕快诉的要求,加班加点,在一个月内审查完毕并提起公诉,目前已经开庭并宣判,被告人被数罪并罚,没有上诉。

  为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挺进,强化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11月18日,领导安排我为伊犁州直两级检察机关全体干警作了题为《扫黑除恶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审查办理》的讲座。我围绕“扫黑除恶”的提出、扫黑除恶的立法和解释、具体个罪的法律适用、检察机关的应对思路和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授和解读。尤其结合南通市院公诉处汤晓慰处长指导我完成的《关于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等涉黑涉恶罪名的具体法律适用三十六解》,和大家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干警普遍表示很有收获,深受启发。

  一种历练

  伊犁上午的上班时间是10:00—14:00,下午是15:30—19:30,因为时区上是东六区,和南通有两个多小时的时差,早上9点天才亮,晚上9点天才黑,需要倒时差。初来伊犁时,生活和饮食的确有些不习惯,加之工作强度比较大,甚至消瘦了几斤。逐渐地,我开始适应,甚至转为喜欢,喜欢上了格瓦斯、烤包子、皮辣红、面肺子、囊、马肠、架子肉、伊力特等等,也领略到并感恩于新疆人民的淳朴、热情、好客。

  不到新疆不知道祖国之大,不到新疆不知道祖国之美。只可惜,在新疆的工作繁忙紧张,几乎没有休息日。所以,我只跑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几小处。当然,利用参加扶贫、访惠聚、八包联、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的机会,我也增加了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了解,还学会了几句简单的维语。

  一段感悟

  新疆是祖国的“西大门”,新疆特殊的政治环境、地理位置、资源优势以及发展历史注定了新疆的经济发展关系到祖国的经济发展,新疆的安定团结关系到祖国的安定团结。而今自己有机会参与其中,使我倍感自豪。

  新疆的干部特别辛苦,除了要种好“责任田”,还要求唱好“大合唱”,下沉和访惠聚工作任务都很重,干警一周几天不着家是常态。新疆是一个包容、多元、开放的地方,大家来自祖国各地,来自不同的民族,但彼此之间都是使用国语,说普通话,我们的心连在一起。

  朋友们关心我过得怎么样,亲人祈祷我平安,领导和同事送来关切的问候,感谢大家对我的牵挂,我一直安好,请大家放心。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将始终牢记当初在省院援藏援疆座谈会上领导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继续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工作,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努力将援疆岁月打磨成人生中最美的风景。(江苏省南通市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 陈小炜)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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