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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检察专题学习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
2018-11-29 09:4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11月23-24日,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市院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院检察长、专题研讨发言人员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23日下午,8家基层院的发言人和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案组织建设、认罪认罚从宽和速裁程序、值班律师、自行补充侦查、调查核实、自侦案件线索、刑事执行、检察建议等8个专题进行探讨,对立法原意、实践操作、困难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地阐述和论证,市院分管领导对修改后的“两法”在相关条线的执行提出具体要求。

  24日上午,8家基层院检察长结合区域检察实践,对“两法”在该院的落实情况、存在问题、进一步设想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交流。最后,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志军结合两天的探讨和研究,对全市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两法”提出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两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两法”修改的立法精神、具体内容和司法办案要求;二是准确把握“两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围绕重点攻坚克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三是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将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两法”落到实处,要求全市两级院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两法”为契机,抓住“两法”赋予我们的新机遇和有利条件,上下一心、深化认识、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力谱写常州检察工作新华章。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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