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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检察联手公安法院会签《指引》 更好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2018-12-14 08:2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进一步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判断工作,更好的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指引》明确了办案的基本原则和重点事项。即对未成年被害人应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公检法机关在办案中应就证据收集、移送加强衔接配合,检察机关应注重监督“隐性”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指引》规范了办案的司法程序。对于此类案件涉及的信息通报、司法救助、一站式询问、人格甄别、撤销监护权等事项内容及流程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规范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司法程序。

  《指引》细化了证据种类、标准和要求。《指引》通过对发破案经过、言词证据、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等制作和内容的细化,尤其是突出在一站式询问的原则下审查同步录音录像的注意事项,有效解决了该类案件取证难、认定难、标准不一等问题。

  同时,《指引》还指出了重点罪名办理中的要点、难点。《指引》按照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的罪名,以列举形式,对侦办、审查过程中的疑难点和法律、司法解释依据逐一进行了详细阐明,进一步规范了在取证和证据审查中应当遵循的证据规则。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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