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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治检心得]刘波:“三个五”工作法
2019-01-09 09:13: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我院以“建国调解工作室”为载体,以专业化办案团队为依托,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

  构建“五大机制”。一是外部协调机制。区公检法司四家会签《关于进一步深化办理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的实施办法》,明确建立取保候审保证金制度。二是内部联调机制。出台《赣榆区检察院内部协作工作机制》《赣榆区检察院青年干警参与司法调解、信访接待工作规定》。三是社会监调机制。4年来,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22人次、监调助调96件,有效促进矛盾化解。四是风险防调机制。对案件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列入预警重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五是救济帮调机制。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双方矛盾较为突出以及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处理矛盾纠纷。

  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坚持服务为先、司法亲民的理念,紧扣释法说理环节,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我院在办案中坚持做到三点,即公平说理调解,不办关系案、金钱案;公正办案标准,不偏不倚,依法调解;及时公开结果,实行开门调解,打造“阳光检察”。三是坚持认罪认罚从宽。我院办理了赣榆区第一起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得到了上级机关和群众的肯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四是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积极探索、健全刑事和解制度,在准确把握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原则和基本程序的同时,对符合政策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确保“案结事了人和”。五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扩大案件效果,不断推进多方工作共同提升。

  探索“五心调解法”。一是耐心倾听。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表达和司法诉求,把脉双方当事人有无达成刑事和解的意愿。二是公心说理。通过释法说理,让双方当事人明白诉讼风险和利害关系,调动犯罪嫌疑人参与民事赔偿的积极性,为和解创造思想条件。三是交心沟通。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变刁难对方为理解对方,创造和解基础。四是诚心化解。发挥当事人双方亲友的亲情感化作用,力促达成调解协议。五是尽心回访。案件调解后及时回访,跟进疏导教育,巩固调解成果,确保案结事了人和。(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波)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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