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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治检心得]邹建华:把案件办出影响力
2019-01-23 09:07:00  来源:检察日报

  2018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大药品类案件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成功办理了一批药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内部机制建设。我院充实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力量,通过庭审观摩、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检察干警发现线索、调查核实、出庭公诉等能力。优化公益诉讼线索发现移送机制。我院对案件管理系统权限进行重新设置,民行部门检察官可以查阅到本院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同时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内部移送机制。组建研究团队开展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一篇论文被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评为二等奖并作专题汇报,另一篇论文被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评为优秀奖。

  强化外部沟通协调。宗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系南通市首个立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我院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与法院就案件办理程序、民事公益诉求、庭审程序等问题相互沟通,达成共识,并要求办案组围绕案件所涉事实补充调查核实,抓好案件证据固定工作。该案的办理为南通地区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我院在药品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座谈交流、释法说理,详细介绍检察公益诉讼的立法背景、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全方位争取行政机关支持,形成法治建设合力。

  提升案件办理效果。对于食药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2018年,我院提起药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请求判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95万余元,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发出药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份,实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如通过检察建议推动了医疗美容行业以及二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域规范化管理。开庭审理的3起药品案件,我院分别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同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进行了系列报道,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邹建华)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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