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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大声喊冤” 淮安检察官暖心帮扶解心结
2019-01-24 09:13:00  来源:检察日报

  “我冤枉啊!”2018年10月的一天,我正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值班,一位七旬老人跌跌撞撞走进来,大声喊冤。我赶紧将他扶到凳子上坐下,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交谈得知,老人姓蒋,2002年与侄儿发生冲突用刀将对方捅伤,被判有期徒刑八年。他认为原案定罪错误、量刑过重,于是到检察院“喊冤”。

  我立即到院档案室调取了卷宗,经查阅发现,申诉人蒋某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均供述自己因琐事与侄儿发生矛盾,后因气愤而产生将其杀死的犯罪意图,并实施了使用杀猪刀戳被害人肋部的行为。随后,我又去法院调取庭审笔录,蒋某同样作有罪供述。证据显示,如果不是被害人闪躲及时,加上周围人员迅速将其手中所持杀猪刀夺下,很可能造成被害人被杀死的严重后果。

  我将该案提交科内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原案认定其故意杀人未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申诉人的辩解不能成立。考虑到蒋某已年过七旬,又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我并没有急于将处理结果通知他,而是先与蒋某住所地的村干部取得联系。

  通过了解,我这才知道蒋某出狱八年后突然开始申诉的缘由。蒋某哥哥育有三子。哥哥曾经答应过蒋某,等他老了由其三儿子给他养老,蒋某因此一直对三侄儿照顾有加。可2002年蒋某用刀捅伤对方,出狱后双方已形同路人。目前蒋某一个人生活,日子过得紧巴。他这次的控告,除了在案件上讨一个说法,也希望能够给他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决定到蒋某住所地平桥镇召开公开答复会,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乡镇干部一起来参加。会上,我首先向申诉人宣布了案件复查结果,并当场送达了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随后根据申诉人的要求,对其进行了公开示证,详细介绍了原案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对申诉人蒋某提出的问题,逐一作出解释。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对检察机关的复查结果表示认可,受邀律师则从中立立场,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可是蒋某还是对答复结果不满意。

  “你生活上是否还有困难?”我问。

  “我坐牢回来后没有地,希望村里分给我一块田。”蒋某答道。

  “现在村里农田都交给私人承包了,年底会有补贴发放。”村干部答道。

  “那我还要一块墓地,我老了可不能没有墓地。”蒋某又说道。

  “村里近期就从集体墓地给你划出一块。”

  看到村干部对其所反映生活困难问题都给予了回应,蒋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走出镇政府的大门,蒋某一直对我表示感谢:“杨检察官,你的答复我心服口服。”

  听了蒋某的话,我并没有觉得轻松,相反感觉自己身上责任更重了。多数到“12309”的群众,内心都有解不开的结,有法律上的,也有生活上的。解开他们的心结,是我们工作的重要内容。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

作者:杨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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