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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立红:坚守正义的“民法一本通”
2019-06-28 11:1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如果在乡村田头看到夏立红,你很难把他和心中的检察官形象联系起来。他个子不高,身材单薄,皮肤黝黑,如果穿上便服,戴顶草帽,十足就是个农民形象。但你如果和他谈起民法,他一定口若悬河;谈起案件,他一定神采飞扬。他就是这样一个脚踏实地、心怀正义的朴实检察官,接地气,办实事,有担当,有作为。

  紧盯环保,谁破坏就让谁治理!

  2015年8月1日,句容市气温高达39度,地面温度接近60度。毒日头下,太阳烤着皮肤,夏立红步履匆忙,大汗淋漓,他到郭庄镇对一家服装水洗厂污水排放处理情况进行回访。

  “对他处理过之后,感到还是不放心,怕他继续偷排,所以我每隔一段时间就过来看一看。”大坝之上,夏立红身着检察制服,爱惜地望着这片水土。

  2015年5月,有人举报水洗厂非法向河道排污。夏立红立即启动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连夜协同环保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查看,找到了排污口和污染源,对环保执法、现场取证等进行了全程监督,并督促环保部门对该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个月后,不放心的夏立红又会同环保部门前去检查整改情况。他们顺着沿河大堤仔细查看,在一处草丛旁,夏立红发现了遗留的一截排水管,他立即喊来水洗厂负责人,当场让工人拆掉了排水管。

  “我们不怨夏检察官,人家这么认真,还不是为了环境好。”工厂负责人心服口服。

  此后,夏立红紧盯环保领域。“谁破坏,谁治理!谁污染,谁买单!”

  2018年,在办理李某等人非法采矿案时,认定非法采矿范围和数量是此案的关键环节。为此,光找鉴定部门,夏立红就跑了足足十几次。一次次的辛苦奔波没有白费,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不得不低头服法。

  认罪之后,被破坏的环境如何修复?经过协商,被告有了赔偿的意思,又担心出了钱得不到从轻处理。夏立红反复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成调解协议。限期赔偿环境损害修复各类费用298万余元,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并通过异地种植方式开展环境替代修复,终结了当地“个人污染政府买单”的现象。

  去年,该案被镇江市政法委评为“十佳精品案件”。

  办完案子,他成了群众称道的“好书记”

  “民行工作纷繁复杂,浩如烟海,如果仅是就案办案,就很可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你只有走进乡村田头,走进社区街巷,走进工厂车间,才能真正了解当事人的境地,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怎么做。”这是夏立红在唐陵村案子结束后的感言。

  句容市天王镇唐陵村,背倚茅山景区,风景秀美。2008年11月,夏立红接到群众举报后,到村里调查集体经济受损情况。

  问题的症结在合同上。原本年租金收益五六千元的集体资产租给村干部,年租金才一千元钱左右,一包50年。这明显违反合同法,应属无效合同。经过调查取证,句容市检察院随即向唐陵村委会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在检察院的支持下,村委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夏立红不知道往村里跑了多少趟。好几次都被少数村干部围住,还有人撸起袖子要打他。夏立红不急不火,更不畏惧,拿着法律条文当面讲挨个谈。官司没打完,全村人都认识这个瘦瘦的检察官了。最终一名村干部自行解除了合同,另一位村干部被法院判决租赁合同无效,村集体土地至此收回。仅此一项,帮助村集体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作为一名检察官,夏立红的工作到此应该算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但是夏立红想得更长远:“要让村干部官司输了心里还要服气!人人都懂法,这才有利于村里经济健康发展。”

  在检察院党组的支持下,他带着检察官们下集镇,走田头,进行巡回法治宣讲,发放联系卡、宣传册。半年不到,他成了唐陵村老百姓口中的“夏顾问”。

  夏立红根据唐陵村山地多的特点,建议以苗木生产为发展方向,并帮助村里制定了一整套管理、营销制度。这一转向,恰好赶上了苗木产业大发展的潮流。短短几年,唐陵村迅速变成了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苗木种植和批发大村。

  “感谢检察院,给我们派来个好检察官!”书记刘树安说,“我是这里的村书记,在老百姓眼里,夏立红更是我们村的好书记!”

  “民法一本通”曾经无案可办

  从事民行检察工作20多年来,夏立红先后办理民行申诉案件427件,提请抗诉73件,获再审改判或调解67件,息诉214件,促成当事人和解43件……

  一名基层检察官,为什么能办出这么多精彩的案子?能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力?

  “他心思都花在了业务上,他接老百姓的地气。”检察长对他赞不绝口。作为一名从事民行业务的检察官,他被同事们叫作“民法一本通”。

  其实夏立红也经历过迷茫。“一开始,老百姓不了解检察院民行工作,尤其是在基层,案源极少,很长时间无人申诉、无案可办,我找不到存在的价值。”

  2000年,一起宅基地纠纷案的成功办理,彻底改变了他对民行工作的看法,并下决心在民行领域干出一番事业,而且一干就是十几年。

  一位老教师因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多次处理无果后到检察院申诉。夏立红审查后,向法院提出口头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这么一件不起眼的案子,为何对他的触动这么大?

  “我万万没有想到,当我把法院已经受理的答复告诉申诉人时,老人当即跪了下来,老人年龄上是我的父辈,我受不了他那一跪。”回想那一刻,夏立红眼框微湿。

  那一跪,让他认识到了工作的意义;那一跪,让他感受到了百姓对公平的期盼。从那一刻起,他全身心地投入和钻研民行事业;从那一刻起,“民心所向,民行所至”成为他树立并坚持至今的工作信条。

  主动援疆,他是个有担当的人

  2019年4月,夏立红响应省院号召,积极要求参加援疆挂职。

  家人当即表示反对:“你身体不好,援疆条件艰苦,你哪里吃得消!”夏立红只得耐心苦劝家人,最终如愿以偿。挂职检察院如获至宝,“经验如此丰富的民行检察官,一定能带动我们的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不到一个月,新疆霍城垦区里就见到他办案的忙碌身影。之前,尽管我国法律早就对医疗垃圾的处置有相关规定,但由于监管缺位,当地存在多处医疗垃圾随意丢弃甚至和生活垃圾混同处理的现象。医疗垃圾规范化处理工作,在当地仍属空白地带。

  “医疗垃圾里有很多疾病传染源,处理不好,对当地百姓的健康存在极大的潜在危险!”夏立红当即与霍城垦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一道察看现场,指导调查取证、撰写检察建议,敦促当地医疗垃圾规范化处理工作驶上正轨。

  最近仍在新疆的他,公益诉讼工作正干得风生水起。他把江苏民行检察经验带到边疆,带动了新疆民行检察工作的发展,他感到这样的挂职充实而有意义。当问他有什么困难,“想家!”他毫不掩饰地说,“不过为了干好工作,一切都能克服!”

  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夏立红一直走在坚守正义的路上。

  个人简介

  

  夏立红,男,1968年9月生,中共党员,句容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事民行检察工作20年来,始终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先后办理各类民行案件800余件,制定“民行、控申一体化接访机制”、“关于办理环保案件一体化实施办法”等工作机制,人称“民法一本通”。2013年获全国检察机关“最美检察官”提名,2014年被省院记个人二等功,2015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行工作先进个人、荣获“镇江市人民奖章”和“感动镇江十大人物”提名奖,多次获评镇江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法治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句检宣)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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