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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蕾:“金”色花“蕾”迎风绽放
2019-07-15 17:0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充满青春朝气的金蕾,原本是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民警,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2011年选调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在这里,她开始追逐自己的检察梦想。

  起初她在公诉科,后来调入监所科。2015年1月,正值监所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新增多项检察业务,这给了她一次机遇和挑战。

  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的5年时间里,她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检察、社区矫正检察等刑罚执行检察工作,有效维护刑罚执行权威,保障刑罚执行实效。

  敢为人先,积极探索财产刑执行检察

  财产刑作为刑罚体系的一部分,对打击和预防犯罪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长久以来,财产刑执行不被重视,从而造成大量罪犯被判处财产刑后,并未实际履行,财产刑“空判”现象屡见不鲜,致使刑罚权威受到损害。

  2015年最高检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金蕾所在的宿豫区检察院不是试点单位,也没有先例可循。当时她面对的就是一片空白,但老科长鼓励她要主动闯、大胆试。在老科长的带领下,金蕾铆足了干劲,她沉下心来将2013年1月到2015年5月期间区法院判决生效的财产刑判项全部建档。

  从那时起,她开始“派驻”法院,穿梭在法院刑庭、立案庭、执行局之间,对全部履行、部分履行和未履行、已经移送立案执行和未移送立案执行的财产刑判项分别登记造册。

  她发现,法院对未履行财产刑的移送立案率较低,她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将未履行财产刑的案件全部移送立案。今年以来,法院对此类案件移送立案率达100%,体现了监督实效,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尊严和权威。

  

  2018年,金蕾被任命为刑事执行检察科副科长(主持工作)。为确保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财产刑全部执行到位,她主动与12名未履行财产刑的社区服刑人员逐人进行谈话,通过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督促2名社区服刑人员主动缴纳罚金9万元;帮助1名异地法院判决的社区服刑人员畅通财产刑履行渠道。

  今年6月,在分管领导的支持下,她牵头区法院、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解决对策,并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财产刑执行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今年除2名社区服刑人员已向法院递交减免申请,其余社区服刑人员均主动履行财产刑。

  凭借担当和执着,金蕾在全市范围内出色地完成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被评为“全市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进个人”,在省、市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财产刑执行经验交流发言。

  举一反三,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在金蕾的手机中,保存着这样一条长长的短信:“……作为孩子的父亲没能给孩子讨回一个公道,我一直生活在痛苦中。谢谢你们的正直和正义,让罪犯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我真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示对你的感谢,只能说声谢谢,非常感谢你们!”

  发短信的是一名被害人的父亲,他唯一的女儿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去世,肇事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但判决生效后,肇事者不仅没有对被害人家庭作出经济赔偿,也没有被收监执行。女儿离世、罪犯逍遥法外让这位父亲痛不欲生,他向宿豫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这一情况被反映到刑事执行检察科。经调查了解,肇事者因患有疾病,在交付执行时看守所拒绝收押,但金蕾知道,这不能作为看守所拒绝收押的理由,更不能作为罪犯不执行刑罚的依据。

  金蕾及时拟制检察建议书,经科长和分管副检察长的审批后,建议法院立即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最终认定该罪犯并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必须收监执行。在金蕾的监督下,肇事者被看守所收押,并交付监狱执行刑罚。

  

  难道这仅仅是一起个案吗?2016年,金蕾所在科室在全市率先开展了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多次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解决办法。对符合收监条件的罪犯,她通过驻所检察官督促看守所收押;对因病不符合收监条件的罪犯,她建议法院及时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所有未交付执行罪犯全部交付执行。这次专项活动结束后,她撰写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原因分析及对策》,被省院简报采用。

  金蕾在回复被害人父亲的短信中这样写道:“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不会让罪犯逍遥法外。希望你们早日开始新的生活。”

  此后,金蕾不仅将区法院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全部监督执行到位,还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检察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

  宽严相济,社区矫正“双管齐下”

  多年来,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一直是宿豫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的一个“重头戏”。

  从检查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解答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到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建议提请收监等,五年的执检工作经验让金蕾在开展这项工作时游刃有余。经她建议,三年来共有12名社区服刑人员被收监执行。她撰写的《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存在“三难”问题亟待解决》一文被最高检《检察研究参考》采用。

  2018年,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突出强调“要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社区服刑人员是在社区服刑的罪犯,他们如何能更好地融入社会,自己又能为他们做些什么?金蕾觉得自己身上还有一份“重任”,那就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拾生活信心、顺利度过矫正期,并更好地回归社会。

  

  在与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流中,金蕾了解到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思想容易偏激,对此,她从法律和心理方面“双管齐下”。她到各乡镇司法所开展普法巡回讲座,同时又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尝试为个别需要的社区服刑人员做心理疏导。

  她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公布给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并欢迎他们随时来电咨询。在她的手机里,有很多与社区服刑人员的通话和短信记录,在她的开导下,有人解开了心中的郁结,有的家庭重归和睦。

  在金蕾看来,她帮教的不仅是社区服刑的某一个人,还有他们背后的家庭和今后的生活。每当收到社区服刑人员发来的感谢短信,金蕾的心里都会暖洋洋的,开心地笑起来。

  2019年5月,在宿迁市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主题活动上,金蕾捧起“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奖牌,作为唯一一名入选的检察人员,她深感身上的责任与使命。

  这朵金色的花蕾,正在刑事执行检察战线上迎风绽放。

  个人简介

  

  金蕾,女,1987年8月生,中共党员,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从事刑执工作五年来,创新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机制,督促法院将生效未履行财产刑案件全部移送立案执行,法院移送立案率达100%,工作经验在省、市两级院作交流发言;近三年来,成功建议将12名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撰写的《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存在“三难”问题亟待解决》被最高检《检察研究参考》采用。入选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人才库,先后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宿迁市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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