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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检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序开展
2019-07-23 09:23: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苏省盐城市两级检察机关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序开展。

  提升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

  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两级检察机关共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干警大会等142次,开设内网专栏,编发情况简报,编印知识读本和资料手册,形成投身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市检察院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运行机制,细化任务清单、时间表和施工图,两次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斗争推进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项督查两次,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为了强化督导,两级检察院坚持“一把手”靠前指挥,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研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的重要议程。依法严惩,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对本地涉黑和有影响的重大涉恶案件、“保护伞”案件亲自督办、全程掌控。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3件。完善机制建设,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筛选62名检察干警组成11个专业化办案组,专门办理全市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与市扫黑办、公安、法院等部门构建联席会议机制,减少争议和分歧。强化对下指导,落实重大敏感涉黑涉恶案件快速报告机制,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疑难复杂案件市县联动,一体攻坚,建立“以块为先、条块结合”的疑义解决机制。

  坚持依法严惩,确保依法运行

  笔者获悉,截至5月31日,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认定标准,既防止“拔高”倾向,又杜绝“降格”倾向,把握好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提起公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件3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27件185人,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挥捕前、诉前引导作用,从源头保证质量。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件,组织参与案件会商研究90余次,退回补充侦查11件次。在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求,两级检察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追捕、追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3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8份。

  两级检察院还建立检察机关内部线索排查机制,在日常摸排线索的基础上,组织对2017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回头看”,向市县两级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41条。全市检察机关遵循“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在办案中做到“两个必问”,必问黑恶势力做大成势的原因、必问案件背后有无“保护伞”,及时移送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线索。

  延伸检察职能,推动转型升级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依法履职、助推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检察建议12份。

  配合地方党委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参与村(社区)“两委”候选人联审机制,通过案件排查,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主动发挥法治参谋作用。针对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形成的报告材料多次得到上级检察院、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发布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充分展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依靠群众广泛收集线索,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发倡议书及宣传手册,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借助检察集群网站、“两微一端”、检察e站等平台广泛普及扫黑除恶知识,提高专项斗争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作者:盐检宣  编辑:绪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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