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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心:勇于担当不畏难,“一心”一意办好案
2019-07-23 12:1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张一心是来自闽南山区的姑娘,她面容白皙清秀,身材纤细,初见之下,似乎和平常的80后女孩没有什么不同。但就是这样一副单薄的肩膀,却早早挑起了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的重担。不管是办案子,还是带队伍,她那干脆利落劲儿,根本就不是一个弱女子的形象。

  一心二用,苦练本领

  一心者,专一无二之意,但张一心的同事却说:“张一心有‘一心二用’的特异功能。”在步入工作岗位后,张一心没有请过一天假,却仅用一年的时间,就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堪称“奇迹”的背后,都是她无比艰辛的付出。2014年,她又考入中国政法大学高端公诉人才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并顺利毕业。

  张一心对学习的追求不仅体现对法律的积淀上,在办案过程中,她经常向师傅——老科长郭鼐虚心请教,不断拓展新知识,潜心钻研新业务,往往案件办结了,她自己也成了半个专家。她跟师傅学的,不仅是办案本领,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在办理公安部督办的 “活羊注食石粉”案时,因该案事先被媒体曝光、犯罪嫌疑人已迅速毁灭证据,没有扣押到相关物证,对注食石粉后活羊的品质无法鉴定,案件一时难以定性,陷入僵局。

  在整个团队一筹莫展的情况下,张一心及时调整办案思路,组织徐州市畜牧、兽医等专家论证会,得出活羊被注食后会因应急反应导致肉质品质下降的专家意见,最终对犯罪嫌疑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并被法院采纳。

  

  自参与公诉工作起,张一心办理刑事案件1400余起,她善于学习,勤于钻研,将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成了“铁案”。“一心二用”的背后,挥洒的是汗水,付出的是辛劳,令人敬佩的是她对公诉工作的专注与挚爱。

  公正司法,刚柔并济

  身为检察人,张一心不仅精通业务,而且为人正直,总是尽她自己所能,让老百姓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对待犯罪者嫉恶如仇,对受害者却有春天般的温暖,刚与柔在她身上得到完美融合。

  2010年2月,赵凌(化名)带着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薪水回家过年,一家人喜气洋洋,然而赵凌弟弟一句无心的玩笑话惹恼了60多岁的邻居李大奎(化名)。为了出气,李大奎打电话喊来外甥大李、二李等人,一伙人拿着铁锹来到赵凌家兴师问罪。赵凌见状,赶紧把弟弟锁在家中,自己满面笑容给李大奎赔礼道歉。冷不防,大李手持铁锹,突然朝赵凌头部铲去,顿时鲜血直流。

  赵凌受伤后陷入深度昏迷,呈植物人状态。经鉴定,其损伤构成重伤,为一级伤残。审查后,张一心以犯罪嫌疑人李大奎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认为其手段特别残忍。

  一审法院认为,李大奎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以特别残忍手段”情节,判处被告人李大奎有期徒刑十年。

  案件判决后,张一心再次来看望赵凌一家,听取被害人意见。因无钱住院治疗,赵凌母亲在县医院附近租了一间简易房,食物只能捣碎后通过管子吹进赵凌胃里。沉重的阴霾,笼罩在赵凌一家人头上。

  

  张一心看在眼里,把身上的现金全掏了出来,给赵凌一家救急。回到单位,她一边为赵凌申请司法救助,一边暗暗下定决心,这个案子一定要抗诉,而且一定要争取赢。

  她坚持认为,被告人李大奎纠集他人聚众斗殴,被纠集的大李手持足以致人死亡的铁锹,砍击被害人赵凌头部,且致其构成一级伤残,应当认定为手段特别残忍。2010年12月30日,睢宁县检察院依法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将被告人李大奎刑罚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扫黑除恶,不畏艰难

  办案业绩突出的张一心,先后获评徐州市“十佳检察干警”、“十佳公诉人”、“十佳出庭检察官”,带领该院公诉团队两次荣记集体二等功……荣誉面前,张一心和她的团队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身兼扫黑办主任的张一心又投入到了这项工作中。

  

  2017年3月,徐州市公安局将省公安厅督办的“陶氏兄弟涉黑案”指定由睢宁县公安局侦办。张一心受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看着办公室里堆积成山的91册卷宗,八尺的铁汉都会犯难。张一心却暗下决心:这个案子更像一个“险峰”,跨越它只是时间问题。

  带着这样的想法,她关上房门,一页一页地翻阅卷宗,仅阅卷笔录就写满3本工作簿,形成13卷300余份的补充侦查卷。当她揉着黑眼圈把资料交给公安部门补充侦查时,公安干警们都对她竖起大拇指,称赞她是“不要命的工作狂,为了正义奋不顾身的女汉子”。

  在现场走访时,张一心还发现陶氏兄弟不仅为恶乡里,还另有一桩“漏罪”:2011年10月,陶某打着农业开发的名义,承租某镇的一座荒山,暗地里却非法开采山上矿石共18万余吨销售牟利。陶某等人盗采矿石时,竟还顺手牵羊将遮蔽山上防空洞洞口的石料一并盗走,这种行为已涉嫌破坏军事设施罪。

  为了固定证据,她以最短时间联系到航拍人员,现场拍摄照片及视频,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同时,她还敏锐地意识到,陶某等人非法采矿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损失,破坏原有生态和地质环境,还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有了这一发现,张一心迅速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联系,建议对直接实施这起犯罪的陶某等团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启了全省涉黑案件公益诉讼的先河。

  2017年12月13日,她和专委郭鼐一起在公诉席上,面对20多名被告与阵容强大的辩护团队,从容展示证据、激辩是非曲直。庭审一直持续到次日深夜才结束。疲惫的她在微信朋友圈中调侃道,“41个小时不眠不休,已成仙。”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补充的破坏军事设施这一犯罪事实也被认定。

  该案系2018年1月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苏省首起判决生效的涉黑案件。2019年1月,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并入选省院公告案例。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睢宁县检察院已办理了数起涉黑涉恶专案,一批涉案人员经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她总结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的“睢宁经验”,得到省市院领导和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肯定。

  一路走来,张一心幸运地遇到了很多“贵人”:给她人生大舞台的领导,经常和她一起加班到深夜的小伙伴,理解支持她的丈夫和儿子……正是有了身边人的支持,张一心才在检察工作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也许今后的前路仍会出现各种艰难险阻,但张一心与她的团队仍会秉持正义信念,一路奋力前行。

  个人简介

  

  张一心,女,1983年1月生,睢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13年来,她勇挑重担,敢于啃硬骨头,办理刑事案件1400余起,将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成“铁案”。她察微析疑,善于监督,办理的王某抗诉案入选《刑事司法指南》指导案例;对陶氏兄弟涉黑团伙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开创了全省先河,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并入选省院公告案例;她总结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的“睢宁经验”,得到省市院和最高检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获评徐州市“十佳检察干警”、“十佳公诉人”、“十佳出庭检察官”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作者:王威 蔡崇  编辑:绪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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