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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到有 从有到优 建湖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实现质效“双提升”
2019-12-19 09:2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今年9月底,在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支持下,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携手扬州市宝应县、盐城市阜宁县、淮安市淮安区三市四县区检察院,组织对九龙口湿地及周边环境开展联合巡查。这是建湖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对重点区域环境资源实施“多元共治”的一次积极探索。

  从“探索”到“拓展”,恰好五年。五年时间,建湖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渐入佳境。

  8月9日,建湖县委专门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对近年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肯定,同时为检察公益诉讼进一步指明方向,明确要求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双城同创”中就有检察身影。在今年夏天的一次法律宣传中,检察官们收到群众反映小区楼下饭店油烟直排,自己家的窗户都被熏得透不见光。

  《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是没有安装,还是没有使用?检察官们次日即展开走访调查。炎炎烈日下,走访了县城多个餐饮集中区域。针对部分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超标排放问题提出整治建议,得到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3家饭店分别被处以1.1万元罚款。

  蓝天绿水是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公共利益。2018年5月18日至6月6日,被告李某某、周某某等人在县开发区租用厂房,偷偷从事不锈钢酸洗,产生含重金属酸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内小河。

  案发后为了获得从轻处理,取保候审在外的周某某花费30多万元,专门从南京请来专业公司对水体进行治理。治理后的小河,水质监测PH值分别为7.65、7.61,恢复正常。

  小河内的水体部分治理了,河床土壤呢?重金属不可能对河床没有一点影响。国家化学品及制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一份检测报告,证实了检察官们的担忧。对河床土壤5处取样检测显示,镍含量仍然严重超标。

  在提起公诉的同时,2月19日,县检察院依法向射阳县法院提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为环境污染行为买单。目前,两名被告将处置和修复费用29.26万元悉数缴纳县环保公益基金,专门用于受污染小河的后续治理。

  将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立足职能精准出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共依法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4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3件。

  黄沙港名为港实为河。河道两侧是绵延数十公里的省级生态公益林,但少数建筑材料、物资回收企业却将其作为“理想栖息地”,长期占用林地14.7亩。

  针对历史形成的复杂问题,县检察院在及时提起诉讼的同时,与相关被建议单位深入现场督查整改,推动受损林地完成搬迁和复绿工作。最终,在诉讼目的得以全部实现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诉讼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通过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质量与刚性,减少不必要的诉讼。试点以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整改比例达到93.2%,位居全市前列。

  在去年最高检部署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安全”专项公益诉讼活动中,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组织校园周边“小饭桌”调查。以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推动多方协同治理,全县61家校外托餐点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保证中小学生饮食安全、人身安全。

  通过建议方式提供公共利益“托底”保护。县检察院正逐渐成为名副其实的公共利益守护者。去年底,该院公益保护办案组被省检察院列为首批专业化重点培育对象。

  “公共利益的守护不应当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应当与行政执法机关、社会公益组织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唱响公益保护大合唱。”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征汉年这样说。

  在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公益诉讼协作办法中,明确提出双方通过建立违法预警、联合惩戒等12项工作机制,共同打造“公益保护者联盟”。部门联动、区域协同,成为县检察院提升公益保护效果的重要途径。

  今年初,建湖、阜宁的6位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建议加强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的联动保护,被列为20件重点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由副省长领办。

  九龙口湿地位于扬州市宝应县、淮安市淮安区和盐城市阜宁县、建湖县三市四县交界。针对湿地执法司法碎片化问题,县检察院提出通过加强区域协作参与湿地的修复治理工作,被列为2019年盐城市法治为民重点项目之一。根据四县区检察院联合会签的《关于加强九龙口湿地检察公益保护协作的意见》,县检察院可以通过异地调查取证、联合制发建议等多种方式,推动多地多部门对湿地环境资源实施多方治理。

  “了解公益诉讼后,发现和医生看病一样,都是对症结的医治,需要望闻问切、需要经验和能力的积累。”在评价建湖公益诉讼工作时,受邀参加巡查的省人大代表、阜宁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周其佳这样说,“短短几年,建湖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就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转变,值得肯定!”

  □本报通讯员 徐 璐 陈艳娇 本报记者 张 旭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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