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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门量体温,检察长也不例外" 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督察崇川区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04 10:0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36.5,体温正常。” 2月1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的大门口,一名保安“拦住”一辆商务车,拿着红外线测温仪,对车上人员逐个量体温。直到仪器显示数据正常,车子方可入内。 车里,坐着前来督察疫情防控的南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昕水以及随行人员。

  刚下车,俞昕水检察长便直奔二楼,这里有案件监督管理受案大厅和多个讯问室。该区域和外来人员接触密集,是疫情防控的“高危区”。俞昕水检察长重点了解消毒用具配备以及其他防疫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不时提出细节整改要求。

  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建华向俞昕水检察长汇报了崇川区检察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崇川区院在第一时间成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后勤服务、安全保障、社会防控、源头治理、宣传教育、专项督查等六个工作组,职责分工明确。建立健全“四方三级”联络责任、信息日报、后勤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等八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防控。加大宣传教育引导,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凝心聚力防控疫情;积极参与社会防控,快速提前介入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有效开展疫情防控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俞昕水检察长认为崇川区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比较到位,要继续保持。他提出,一是提高全体人员思想认识。疫情防控工作要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步调和部署,要把疫情防控工作当做目前的重中之重来对待,一切检察工作要围绕这个中心来展开。要用科学态度对待疫情防控,尊重科学规律,绝不可侥幸大意。

  二是检察办案过程中要做好疫情防控。个人做好案卷消毒、卫生防范等工作;诉讼环节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律师意见,采取电话或视频等方式进行;提审、开庭减少公车使用;在办理涉及疫情的关联案件中,正确把握好法律和政策尺度,从情理法角度审慎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三是要进一步细化上班后防控措施。特别是全体人员要保持高度疫情防控意识,减少人员集中,减少群体聚餐,少用电梯,快递包裹做好消毒,废弃口罩的统一回收等,避免交叉感染。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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