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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一份提示函给省交通运输厅堵塞防疫漏洞
2020-02-17 09:3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四辆轿车横冲直撞,不停地追逐、拦截一辆江淮汽车,并试图将其逼停,这场现实版的“生死时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新港大道真实上演。

  最终悲剧发生了——江淮车躲避不及径直撞上了追逐的大众车。这次事故造成孙某和大众车车主周某受伤、两车俱损。

  1月20日,公安机关对大众车主周某和另外两名车主李某、汪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另外一名车主尚在医院治疗)。

  承办检察官阅卷后分别提审了三名犯罪嫌疑人,弄清了事件原委。原来,周某、吴某都是某汽车客运站管理人员,二人认为客运“黑车”影响了其客运专线的生意,遂组织朋友李某、汪某等人采取“钓鱼”的方式抓“黑车”。

  承办检察官认为,四辆追逐车中,周某行为特征最为明显,无视道路公共安全,追逐载有乘客的车辆,导致发生碰撞并使司机受伤,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承办检察官认为,这些客运“黑车”乘坐门槛低,如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携带者乘坐,将极大增加疫情防控难度。1月24日,灌南县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周某先行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于当天就办案中发现的春运安全及疫情防控问题,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题整改部署会议,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全县非法运营车辆专项检查,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县域内重点区域非法运营的“黑车”进行查扣和处罚。目前已查扣各类“黑车”29辆,并与县客运站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机制,切实堵塞疫情防控漏洞。

  省检察院也于第一时间向省交通运输厅发出提示函。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客运市场整治,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人员一律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上限进行处罚、计分,并纳入个人信用管理。

作者:张 旭 范伟义 左 飞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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