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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检察院出台《意见》严打五类涉疫犯罪
2020-02-21 09:3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采取专案专办模式等五种执法机制,依法从严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和暴力伤医等五类犯罪……2月18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南京市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以下五类犯罪行为: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和暴力伤医犯罪,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涉疫情经济犯罪,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引发社会恐慌等犯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医疗秩序,维护健康市场经济秩序、民生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南京市检察机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确保打击力度与执法的精准。一是实行专案专办模式,对涉疫情犯罪案件,采取专案专办模式,缩短办案期限,提升办案时效;二是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前介入重大涉疫情犯罪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迅速提起公诉,形成高效的打击合力;三是建立疫情防控刑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确保信息对称、适时、协同发布;四是强化行刑衔接和线索收集,积极从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发现疫情防控案件线索,指定专人跟踪核查;五是畅通涉疫情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反映诉求,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事项。

作者:雒呈瑞 张 旭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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