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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律师跨地区阅卷!疫情期间检察官“云”接力
2020-02-26 10:52: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接电话的是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值班干警,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接到关于律师异地阅卷的咨询。

  根据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文件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要加强律师网上预约、异地阅卷工作。

  “你好,你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南通市检察院案管部门会与我们联系协商异地阅卷事宜,我们会全力提供协助,麻烦您留下电话?”

  值班干警记下了电话号码。

  当天下午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接到了南通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工作人员电话,称他们已审核通过张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的异地阅卷申请,希望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为异地阅卷提供相关协助,双方就异地阅卷的申请、转交和电子卷宗反馈等具体环节进行沟通,决定由南通市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内网邮箱将电子卷宗加密传输至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由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将案件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并由技术部门对光盘加密。

  第二日上午,张律师来到了园区检察院案管大厅门口,保安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值班干警逐份审核张律师提供的律师阅卷材料,后向张律师提供已经加密并消毒的光盘,并嘱咐张律师及时把律师阅卷纸质材料寄给南通市检察院。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平台,在防控疫情的基础上,帮助律师实现异地阅卷,有力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利。

  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注意事项

  1.网上办理、电话查询。通过“两微一端”以及在案管大厅张贴告示等方式发布通知,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

  2.网上预约、异地阅卷。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律师网上预约材料审查等事宜,并及时进行反馈;具备异地阅卷条件的,做好异地阅卷的申请、转交和电子卷宗反馈,尽可能保证律师在异地即可办理相关事项。

  3.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实物传递。律师需要递交相关案件材料的,主动与律师沟通,协调律师尽量提交扫描件或者采取邮寄等方式传送相关材料。

  4.强化服务意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耐心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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