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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检察官助迷途少年“回家”
2020-03-05 09:5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2月5日,正在参与村、社区疫情防控检查的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梅佳,接到了该院案管部门的提醒,犯罪嫌疑人林伟(化名)涉嫌盗窃案分到了她手里。

  一从防控点下来,梅佳就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办公室,在全面细致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后发现,该案是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嫌疑人小林现羁押于扬州市看守所。考虑到侦查部门提供的证据材料存在许多不足,又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梅佳与各员额检察官讨论后,一致认为该案证据不充分,决定不批准逮捕。

  不批准逮捕,不意味着放纵,让小林走出看守所的大门,既不能让他“惹事”,更不能让他“出事”。小林年仅17岁,他的父母回了安徽老家,现阶段从安徽来扬监管小林显然不太现实,如何保障小林取保期间的安全以及加强对他的监管成了梅佳重点要考虑的问题。她多次电话联系小林的妈妈、舅舅和叔叔等人,最终确定暂时由在扬有固定居所的叔叔担负起小林的监管职责,并把小林1月6日就被刑拘并不属于近期流动人员情况告知社区,最终社区同意接受小林。

  2月12日,邗江区检察院对小林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当日由公安机关变更小林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与此同时,梅佳与公安机关承办民警商量,共同将小林从看守所护送到“家”。

  在路上,小林戴上了梅佳特地为他准备的口罩。“你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你没事了。恰恰相反,相关证据能够证实你参与了盗窃,今后,你还需要规范自己的言行,好好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在车里,梅佳对小林进行了训诫教育。

  到了小林叔叔所住小区的门口,梅佳叮嘱小林的叔叔:“现在这样的时期,我们希望小林能在亲属的关心和照料下平安度过。作为他的保证人,你要承担起责任,这段时间他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以及扬州市关于防疫的各项规定,否则将会受到更加严格的刑事责任追究,如果有任何困难也可以及时和我们反映,我们会尽力帮助解决。”

作者:姚琳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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