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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诈骗他人财物 泗阳检法两长审理口罩诈骗案
2020-03-26 09:0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3月24日,江苏省泗阳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泗阳首例涉医用口罩诈骗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泗阳县法院院长庄金奎独任审理该案,泗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克涛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理查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熊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消息,在2020年2月18日至20日间共骗取张某、包某等13名被害人钱款计14549元。案发前,被告人熊某某已退赔被害人包某损失180元、被害人包某某损失450元。被告人熊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退赔其他被害人经济损失。

  泗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熊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灾害用品名义,诈骗他人财物,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熊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有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全案,遂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朱秀芹 常开平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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