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工作节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舒展“智慧之翼”,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司法办案工作,进行“云庭审”“云检查”“云阅卷”,保障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也对智慧检务工作进行了深入探索实践。
云庭审:远程视频保障案件出庭
“当事人是否承认上述犯罪事实……”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通过网络视频远程出庭,对一起非法拘禁案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四格屏幕上分别投放着法庭、嫌疑人、法律文书等场景,两名检察官在屏幕前正襟危坐,严肃地向身在看守所的被告人提问。
疫情防控当前,该院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该院出台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联合滨湖区法院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零接触”“云开庭”,出庭公诉了3起案件,其中2起获法院当庭判决。
为保证顺利“云开庭”,该院多次与法院沟通,一致同意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构建远程庭审平台,实现案件“无接触”审判,并与技术部门对接,寻求技术支持,做好设备调试工作。
“虽然‘当面不见面’,但依然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视频,我们依法听取被告人、被害人意见,联系值班律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法庭以案释法也不落下。”该院分管副检察长胡颖说。
云检查:无接触巡查保障监居生活
“你们的监居场所每天是否消毒?一日三餐是否有保障?”对着四格监控屏幕与一部手机,滨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通过远程视频语音交互系统,对本辖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与被监居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
为履行好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同时又严格遵循疫情防控纪律,该院经过充分沟通,运用非接触式方式,对辖区内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远程检查。其间,为保证交流达到高度同步,该院干警通过远程视频语音交互系统沟通、微信视频,双角度了解核实被监视居住人员的生活起居、司法权利保障等情况,掌握监视居住场所疫情防控部署、值班人员管理情况。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我们采用调阅卷宗、电话、视频、网络等非接触式方式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规范监视居住场所管理,保障当事人权益。”该院分管刑执工作的员额检察官沈志刚如是说。
云阅卷:异地阅卷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检察官,我代理的案件需要阅卷,但现在去不了杭州,你们可以帮忙吗?”近日,丛律师来到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丛律师在无锡滨湖区执业,所代理的刑事案件在杭州拱墅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需要阅卷,但因为疫情的阻隔,前往杭州十分不便,于是就近来到滨湖区检察院,希望能帮忙解决阅卷问题。该院案管部门检察官在当面审核律师材料后,立即与杭州拱墅区检察院案管部门以及本院技术部门取得联系,经多次沟通协调,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和帮助下,想方设法解决文件传送渠道技术问题,尝试多次,最终由拱墅区院将电子卷宗加密处理后,通过检察专网顺利传送到滨湖区院,滨湖区院刻录光盘提供给律师。
拿到“新鲜出炉”的电子卷宗光盘,丛律师很是感激,再三向检察官表示谢意。此次办理异地阅卷,横跨江苏、浙江两地网络,辗转省市区三级检察院,联动案管、技术部门,为疫情期间律师执业解除了后顾之忧,也为跨区域诉讼服务一体化开展了有益探索。据了解,这是该院疫情期间成功办理的第三起跨省异地阅卷。此前,该院通过区域间协作联动,已先后为上海、北京的律师提供异地阅卷服务。
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信息化手段被广泛应用,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顺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将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先后研发并应用公益诉讼智慧分析系统、智慧公诉、智慧未检观护教育、刑事诉讼监督预警平台等平台,初步形成了智慧办案、智慧服务的检察新生态,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插上了智慧之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