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做出最大的努力 张家港市检察院诉前调解帮助两家企业复工复产
2020-04-24 09:2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3月28日,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的上海某贸易公司正式开门营业。而几百里之外,张家港市某设备公司也已是一派繁忙景象。谁能想到,仅一个月前,这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因涉一起合同诈骗案还在为无法正常复工复产担忧。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对这起案件开展的诉前调解让两家企业摆脱困境。

  2019年7月,张家港市某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与上海某贸易公司签订购买合同,在明知无法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分三次运走价值人民币45余万元的货物。黄某没有如约将购买货物用于生产,而是为筹集周转资金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出售。2019年9月,黄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数额巨大,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批捕。

  2020年2月,在审查起诉黄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过程中,被害企业上海某贸易公司反映被骗后企业资金短缺运转困难,加之疫情期间停工停产,情况更是雪上加霜。这家企业负责人请求检察机关协调追回被骗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考虑到被害企业的诉求,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地对犯罪嫌疑人黄某一诉了之,而是多次向黄某开展释法说理,劝导黄某认罪认罚并退赔被害企业损失。

  疫情期间,黄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其所经营企业也同样面临危机。最终,黄某表示愿意退赔被害企业损失,并想尽快回归企业扭转危机,希望承办检察官能够联系他的家人筹款。承办检察官与黄某家人多次沟通,并协调与被害企业商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因黄某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承办检察官以无羁押必要为由将黄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使其回归企业经营岗位。被害企业也如愿收到了45万元赔偿款,在疫情困难时期及时为企业注入了复工运转资金。

  “在当前疫情之下和后疫情时期,民营经济复工复产本就存在较大困难,这起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前提下最大程度服务复工复产所做的努力。”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张家港永联村党委书记吴惠芳说。

作者:李冰 董树海  编辑:杨月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