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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后他还相信对方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官:朋友圈购物多加小心
2020-07-08 09:38:00  来源: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徐某利用非实名制的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号,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虚假销售文玩广告,后通过微信认识被害人聂某。2019年6月,徐某通过微信以向聂某出售一枚虎牙吊坠饰品的方式,骗取7500元,随后以塑料制品冒充真货发货。聂某收货后发现是假货遂要求退款,徐某以不知情为由再次骗取对方信任,并让聂某选购另一手镯,并谎称此手镯价格12000余元需要补齐差价,骗取聂某再次微信支付5000元,随后将对方拉黑。后聂某收货为几块废料。归案后,聂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赔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线上直接交易时一定要慎重,拆收快递时要当着快递员或者监控录像下进行,以便在被骗后能够及时提交相关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现上当受骗后要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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