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让“母亲河”休养生息 江苏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贡献检察力量
2020-07-20 09:26: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介绍解读了江苏省《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行动方案。据介绍,今年底前,长江干流江苏段及通江河湖十年禁捕。禁捕期内,生产性捕捞和娱乐性垂钓全面禁止。2021年1月1日前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会议要求该省各地检察机关建立工作专班,加强与长江流域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的配合,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要重点打击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禁用工具和禁用方法的捕捞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切实斩断非法捕捞产业链,坚决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团伙。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要综合考虑法定、从轻情节,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庭前协商、支付生态赔偿金等方式,促使责任主体主动修复被损坏的长江渔业资源。

  今年7月以来,江苏省检察院与该省高级法院、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讨论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与公安、渔政等部门衔接,统一涉渔犯罪案件追诉标准。

作者:卢志坚 汪远  编辑:杨月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