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这里多了个网红打卡地 泰州市检察院“普法主线”贯穿每个细节
2020-07-31 08:49: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7月27日,刚刚接待好江苏华扬液碳公司,泰州引江河管理处联系要来开展党支部活动。安排妥当后,泰州市银保监分局来电,请求开展普法教育……江苏省泰州检察普法中心,已经成为当地网红打卡地。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需求有新期盼,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今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依托检察普法中心,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泰检有普”工作,既解决了普法和执法“两张皮”问题,又让普法工作由软任务转为硬要求,使得检察官在司法办案的同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让普法宣传贯穿执法办案始终。

  线上线下同步普法

  3月31日,我省首个检察普法中心在泰州正式启用,中心全面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并通过声光电技术介绍了我国宪法历次修改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以及介绍检察机关的变迁和职能。并且全面展示了泰州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成效,突出以案释法。

  从此,泰州多了个网红打卡地。当地许多单位党员支部活动,青少年普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廉政教育等活动在这里举行。

  此外,泰州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为主体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普法团队,走进机关、走进学校、走进田间地头……根据社会各界需求,灵活运用基地式教育、巡回式宣讲、嵌入式释法、法治公开课等N种普法方式。7月15日,泰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咏臻受邀到市委党校,给一家高校上了一堂预防职务犯罪课,效果良好。“检察官用身边人、身边事普法,很接地气,大家深受启发。”高校人事处长感慨道。

  据介绍,除了这个实体普法中心,泰州检察机关还依托泰州检察“两微一网”融媒体平台,以网络方式普法。

  走进中心门解决心中惑

  “他每次借钱都是套路,这是套路贷啊。”控告人老吴脖子竖了起来,一脸怒气。

  “老吴,综合审查本案件整个证据,对方用的套路是为了得到高利息,不是法律上的‘套路贷’。”

  3月31日下午,泰州检察普法中心内开展一场公开听证会,泰州市检察院和高港区检察院一起,对申请立案监督的控告人进行公开答复,律师、社区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参加听证。

  评议员对本次公开听证情况进行集体评议,一致认为控告人申请立案监督的事实不存在,同意检察院作出的不予监督的审查和答复意见。

  找到普法工作的“牛鼻子”,破除“脑袋瓜子”里的疑惑。

  泰州检察机关将普法工作嵌入执法工作全过程,尤其将公开听证、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宣告、信访公开答复等诉讼节点安排到普法中心进行,强化释法说理和教育,解除当事人心中对法律的疑惑。这些普法活动,犹如一盏明灯,给黑夜行走的人带来光明;又似一枚指南针,引导着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内外联动一体化运行

  今年以来,泰州7家基层院把检察普法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有序开展普法工作,打造出“小靖说法”“晶晶说法”“楚楚普法”“海检拍案”“春雨课堂”“杏林检说”等子品牌,为“以案释法、泰检有普”增加贡献度。

  此外,泰州市检察院加强与市普法办的联系,将检察普法中心纳入全市普法网络,争取支持,作为全市重点普法基地打造,提升影响力。加强与党校等单位的沟通,将检察普法中心工作纳入党员、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培训系统,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提升提供平台支持。取得与团市委、关工委和教育局的协调,将检察普法中心工作纳入青少年、在校学生以及教师法治教育体系。

作者:葛东升 袁昊 郎建强  编辑:夏禹玮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