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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检察院“轻案快办”提质增效
2020-08-06 09:2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今年以来,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牵头联合该市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工作机制,跑出案件办理“加速度”。

  2019年10月30日,该院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规范合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具结悔过的、被害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轻微刑事案件纳入办理范围。建立集中移送起诉、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律师法律帮助、集中开庭审判的“四集中”办案模式。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以10件为基数,指定专门组开展预案工作,批量移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受案;检察机关受案后,由专业化办案组承办,在10日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批量向法院提起公诉;司法行政机关指派执业律师进驻律师工作室,提供法律帮助;审判机关指定专门法官采取独任制审判方式,在10日内集中开庭审理,集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判决书。

  疫情期间,该院通过邮寄法律文书给犯罪嫌疑人,告知其权利义务,完成相关的签名手续,减少犯罪嫌疑人外出次数,降低风险。疫情期间,共邮寄法律文书16份。启动远程视频审讯中心,对18件案件进行视频提审,确保犯罪嫌疑人系本人,供述和辩解系其真实意思表示,达到面对面提审的同样效果。今年以来,公安共移送集中轻微刑事案件共155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85件,均被法院采纳,把特殊时期对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工作机制的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办案工作实际需要,引导取证,完善卷宗材料,为审查起诉环节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扫除障碍。分案实现繁简分流,组建两个“1+1+1”模式的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运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做到无延长、无退查,缩短办案期限,全力压降案-件比。通过执行量刑会商制度和编写量刑指导意见,有效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和确定型提出率及采纳率。截至目前,今年以来该院集中快处70件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6.18天,办案时间缩短79%,实现了适用认罪认罚率100%,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作者:周玲玲 王双凤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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