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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王苗荣(正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08-09 12:07: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日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调研员王苗荣(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苗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苗荣利用其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经办公路、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在业务承揽、款项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编辑:马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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