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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尚属首次 泰州候任检察官全员参与“魔鬼训练”
2020-10-28 09:1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晚上6个小时看完了1起真实复杂杀人案件卷宗,吃透案件,为第二天模拟庭审作准备。”“这个15本卷宗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重点教会我们在开庭前会议中,控方如何作为。”“这简直就是一场‘魔鬼训练’,我今年法学科班毕业的,觉得自己以前的优越感和自信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是10月以来,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候任检察官训练营学员的感受。挑选已经终审判决的当地典型案例,当地法官、检察官共同担任实战模拟训练教官,这在全省检察机关尚属首次。

  入门须正,检察官助理几年后要成为检察官,必须扣好从检第一粒扣子。10月9日开始,泰州检察机关举办候任检察官训练营,培训对象为近三年以来招录的检察官助理。“这种实战模拟,不仅对学员是第一次,对我们只有实战经验,欠缺教学经验的教官们也是第一次。从实际效果看,第一次开庭的学员比我们预想棒得多,无论是出庭人员,还是庭后助攻选手都有上佳表现。”教官坦言。

  为寻找鲜活生动的教材,泰州检察官选取了12个全市办理的真实案例,选取出较为典型的盗窃、危险驾驶、故意杀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益诉讼等12个真实案件,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案件怎么办,教学怎么干。教程明显的“真枪实弹”,检察官选取已决案件,从案件受理到判决阶段,根据教学需要分阶段逐步释放案件真实卷宗证据材料,侦、捕、诉、审全流程运行。

  此次培训,改变过去的我讲你听,增强互动。案例教学中,更多的是学员做、教官改。10月16日,泰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曹莉和检察官潘友娟,就“朱某某故意杀人案”进行案例教学,她们不先讲知识点,而是先布置控辩双方作业,作业里有“陷阱”。把学员分为2组,分别担任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开庭对抗模拟。

  “之所以选择了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一方面是公安机关对死刑案件的证据收集较为全面,会基本覆盖刑诉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另一方面是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是最高的,对此类案件如何把握确实充分的起诉条件,可以指导其他轻刑案件的办理。”曹莉说。泰州市中级法院徐佼法官也担任此案的教官,从参加模拟庭审的感受出发,谈了她对“以庭审为中心”“疑罪从无”等司法理念的体会,为学员们讲解了如何把握死刑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如何进行法庭举证质证等问题。

  据悉,本次训练营持续到30日,结束后,将对整个培训进行“复盘”,进一步充实人才培养措施。

作者:葛东升 袁昊 郎建强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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