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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同事被砍伤住院 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督促认定当事人见义勇为、协助工伤认定
2020-11-23 09:44:00  来源:检察日报

  38岁的郝女士怀抱年幼的女儿,满脸笑容,欢迎检察官的到来。她的丈夫站在一旁,腼腆地望着妻女。11月11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海兰一行来到该院司法救助对象、“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郝女士家中回访,看到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倍感温馨。

  一年前,郝女士家中是另一番光景。2019年5月14日,郝女士所在车间同事赵某与罗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赵某突然拿起工作用的刀具砍向罗某。郝女士见状,立即冲上去从身后抱住赵某,竭尽全力阻止其伤人,罗某得以暂时脱身。郝女士却被赵某连续劈砍头部20余刀。警方赶到后,她被送往医院,在ICU监护室里躺了8天。

  “后来他们告诉我,整个车间地板上都是血。”回忆起挺身而出阻止行凶的场景,郝女士虽后怕却不后悔。“我遇事憋不住,人称女汉子。看见他(赵某)拿刀砍那个女孩子(罗某),我啥都没想就冲上去了。医生说我运气好,有不少人头部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我还能带孩子呢。”她一边说,一边发出爽朗的笑声。

  医药费花了一大笔,赵某赔不出一分钱;郝女士不能劳动,家庭失去一半经济来源,可谓雪上加霜。该案被送到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该院将郝女士列为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5万元;经调查,更进一步认为她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有关规定,督促公安机关认定郝女士的见义勇为行为。郝女士获得惠山区见义勇为奖励金2000元。

  检察机关主动介入提供救助,令郝女士意外且感动。接下来,在工伤认定中发生的一系列情况,令她对检察官的信任不断加深。“我咨询了很多人,都说工伤做不下来,因为我是劳务派遣工,签合同的公司在浙江。只有检察官说你去准备材料,遇到问题一起想办法。”在检察机关督促下,惠山区人社部门多次与浙江人社部门进行沟通,终于认定郝女士是工伤。

  继被认定为惠山区见义勇为代表人物后,今年7月,郝女士受到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被评为“无锡好人”“江苏好人”及“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

作者:卢志坚 唐晓宇 杨洋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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