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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对电子烟说NO! 关爱未成年人无烟成长
2021-04-15 10:13:00  来源:南通市检察院

  “前不久有工作人员上门做普法教育,还在我店里贴了公益宣传标语。”4月9日上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来到区中心几处沿街店铺做跟踪回访,询问店主有关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整改情况。“执法人员给我们提了个醒,对于不符规定的,我们已经撤柜处理了。”多家店铺经营人的良好反馈,显示前期工作已初见成效。

  2021年初,依托“法治副校长”普法平台和“网格+检格”专项行动,该院多名检察官从结对学校处了解到有在校生吸食电子烟的情况。信息一经汇总,嗅觉敏锐的检察官们马上意识到,辖区内很可能存在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情形,便立即着手展开调查。

  通过实地走访,拍照取证,询问学校负责人、店铺经营者等多方面调查,检察官确认辖区内万达、水街等商场内店铺,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网络买卖电子烟等情况。

  做好这项工作,可能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以及公益诉讼等诸多职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为给未成年人学习成长营造无烟环境,该院迅速落实最新工作要求,由未成年人检察部牵头组织召开电子烟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

  会议邀请区市场监管、烟草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代表参加。会上,该院通报了前期调查取证、现场走访等情况,送达检察建议,并同与会单位就监管难点及下一步工作方向等进行充分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同意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会后,未检部门还同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取得联系,主动提供线索,建议加强对电子烟专卖店、零售点等重点场所和网络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堵塞漏洞,筑牢防控墙,推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同时,将监管处罚难点向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反馈,配合开展调研,为长远落实打好基础,携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无烟成长。

  据了解,现行法律规定对电子烟的品类界定、流通管理和违规处罚等还存在立法空白,但以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禁烟有关规定为契机,社会各界已对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充分关注并推动问题解决。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何琳提出关于“保护青少年远离电子烟,加快行业规范出台”的建议。3月22日,工信部就修改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可以让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更进一步保护好他们的生命健康权益,过滤烟雾,无忧成长。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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